工傷員工被企業辭退,能拿到哪些補償

【工傷員工被企業辭退,能拿到哪些補償】吳大爺2011年入職某工廠,做鉗工,月均工資3500元。2015年在工作期間受傷,單位為其申請了工傷證,勞動能力等級鑑定為傷殘十級,並向其發放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017年7月,單位因效益不好將吳大爺辭退,吳大爺向單位索要賠償,就工傷部分的計算標準,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就工傷賠償部分,吳大爺可以主張的項目主要包括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工傷職工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其領取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3至18個月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相同。所以吳大爺的情形可以向單位主張3個月。同時上述通知也規定,計算標準,也就是基數是“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而不是吳大爺的月收入。而根據北京人社局、統計局公佈的數據,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7706元,所以吳大爺可以主張的權益也就很明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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