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華鐵路吉安贛江特大橋發生較大事故被指瞞報

來源:市場信息報/市場信息網 2018-06-19

蒙華鐵路吉安贛江特大橋發生較大事故被指瞞報

市場信息報訊(本報記者 高曉強)本報接到讀者反映,江西省吉安市蒙華鐵路吉安贛江特大橋工地於2017年8月19日晚發生一起因模板脫落,3人從橋墩上跌落江中,致3人死亡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該事故造成河南籍工人楊某某、田某某死亡,另外一名死者系項目部泵車指揮人員。  

經記者查詢獲悉,蒙華鐵路MHTJ-33標段吉安贛江特大橋,由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四工程公司承建。  

楊某某,男,42歲,河南省安陽市林州市人。

田某某,男,40歲,河南省安陽市林州市人。 

 根據反映人提供的線索,記者來到河南省林州市死者楊某某、田某某村中瞭解情況。  據楊某某的哥哥介紹,當時泵車正在給橋墩澆築水泥,模板突然整體脫落,楊某某和臨淇鎮那個工友以及指揮泵車的工作人員都摔落到江中,臨淇鎮那個人的屍體多日後才被找到。項目部最後與楊某某家屬達成了130萬的賠償。  

在田某某的村裡,記者瞭解到田某某有兩弟弟及一個老母親,田某某與妻子育有一兒一女,女兒在外面上學,兒子跟著某某的母親。據村裡知情人透露,田某某是在江西省吉安工地出的事,掉到江裡多日後屍體才被找到。

  6月12日下午,記者在位於吉安市青原區天玉鎮的中鐵二十二局四公司項目部見到了項目部的吳書記。吳書記看完材料後說:“事兒確實有這麼一回事,這個事兒安監局一直都在調查,調查結果還沒有出。吉安市安監局早就知道了,包括公安部門都在調查,但現在報告一直沒有出。我現在瞭解的情況是有三個人死亡,是有這個事。” 

  吳書記回答:“是,已經上報了,當時該報警的報警,該救援的救援,去年安監局就一直在調查。”  

在吉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管三科的晏科長介紹說:“2017年12月27日,江西省安監局給我們傳來函,要求我們協查一起事故,說已被舉報到國家安監總局。我們與青原區安監局通過排查附近的殯儀館和醫院,經過3天的核查 ,初步鎖定,在2017年8月19日晚,蒙華鐵路吉安贛江特大橋19號橋墩發生了模板坍塌事故,當時三名死者也基本被鎖定。後來我們通過種種證據把這個事故發生時間定在8月20日凌晨10分左右。”

蒙華鐵路吉安贛江特大橋發生較大事故被指瞞報


  “2018年1月2日,吉安市人民政府依據國務院493號令,成立了蒙華鐵路8.20瞞報事故調查組 ,吉安市安監局楊局長任組長。”晏科長繼續說到:“當時這個企業出現了一種不正常的現象,一直說沒有這個事故,直到今年3月27日,查的他沒有辦法了才承認,對抗調查近3個月。中鐵二十二局四公司項目部曾經組織人員搶救也是客觀事實。8月20日上午,項目部曾經去過吉水縣一個水上派出所,問有沒有船隻,說一死一傷一失蹤,請求派出所的船搞搜救。民警要求他們辦理報警手續,他們沒有辦,接了一個電話就回去了。我們給吉州區、青原區、吉水縣的安監局、建設局,也包括吉水縣公安局都發過函,他們都沒有接到事故的報告,包括項目部的行業監管部門上海鐵路監督管理局也沒有接到過報告。” 

  晏科長最後說:“現在死了三個人可以認定,瞞報也是可以認定的。 楊某某的屍體是8月21日找到的,田某某的屍體是9月5日找到的,另外一個死者是項目部的正式職工。目前事故還在調查之中,等我們調查完了會向社會進行公佈。”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明確規定,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蒙華鐵路吉安贛江特大橋事故已經發生了近10個月的時間,我們期待江西吉安市事故調查組對此次涉嫌瞞報3人死亡事故做出客觀、公正的調查及責任追究。(本信息由高曉強 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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