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對於小產權房的溫馨提醒!

律師對於小產權房的溫馨提醒!

近些年來針對小產權房出現了不少的聲音,基本都是要清理小產權房相關的;那對於深圳小產權房存在的爭議中律師是怎麼看待的呢?今天深圳小產權房信息網和大家解答一下法律相關的問題,讓大家在選購的時候能放寬心。

其實對於深圳小產權房的解釋基本可以劃分為合法與法律屬性存在爭議,而本身小產權房和商品房相比是缺少了法律性質的,所以國家部門不給予備案,那自然而然就沒辦法拿到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

而且國家規定,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和出售。其為鄉鎮或農村的集體土地上建造,不是普遍意義上的房地產商開發的房子,流程上少了一道程序,即沒有給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此類深圳小產權房,購房者拿到的房屋產權證,國家是不承認的。

不過如果深圳小產權房因無法辦理合法的產權手續,購買後也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對房產價值影響很大。若遇國家拆遷,很難得到相應的拆遷補償。即使有,也比有房產證的房子補償少。

所以購房者也要清楚地知道深圳小產權房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在買房前要弄清楚這個是大產權房還是小產權房,如果是大產權房,那還要搞清楚產權年限是多少,是70年、50年、40年等等。

律師對於小產權房的溫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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