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江津检察在行动

扫黑除恶|江津检察在行动

今年以来,江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市委、市检察院决策部署,坚持“三及时”,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及时传达上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迅速传达部署中央会议精神。2018年1月23日,中央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我院及时召开全院大会传达中央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会议精神,分别召开党组、中心组会专题学习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重庆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市院党组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中央的精神上来。

2、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江津检察在行动

2018年4月成立了以蒋文军检察长为组长,分管侦监和公诉的两名专委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确保扫黑除恶专案的组织力量。

3、及时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案件办准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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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严格依法办案,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加强公安取证合法性的监督,对公安机关提供的42笔违法犯罪事实进行审查,针对这些事实以书面、口头的方式,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50余条。

6月29日,江津区公安机关以徐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8个罪名移送审查起诉。截至今日,专案组正集中精力,对该“9.5”专案的155个卷宗进行加班加点地逐一审查起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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