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來西安工作買房遭「捆綁銷售」 被強行搭售兩個車位

買一套商品房,開發商搭售了兩個車位,但車位按揭未辦下來。退錢時,被開發商以違約為由,要按照總車位款20%扣除違約金。這讓李女士夫妻倆感到很鬱悶。

“我們只有一輛不到10萬元的轎車,但如果不買這兩個車位,房子就買不了。”7月4日下午,李女士說,最近很鬱悶,兩個月找不到“中海城”能解決問題的領導。

李女士說,他們夫妻兩人大學畢業後不久來西安工作。2017年,他們購買中海鼎盛(西安)房地產有限公司“中海城-A塊-一期”一套商品房。

購房時銷售顧問表示,因“中海城-A塊-一期”商品房銷售備案價格過低,開發商規定,李女士如果想買房,還需購買價值19.5萬元的停車位兩個。當時兩人急於買房結婚,就答應了開發商的要求,並在置業顧問指點下,在一疊空白紙上寫下名字、蓋章,交首付辦理按揭貸款。

李女士說,中海鼎盛(西安)房地產有限公司給他們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有3份,一份是所購商品房合同,另外兩份是車位合同。但辦理按揭貸款時,其中一份車位按揭貸款未通過審核。

今年4月3日,中海鼎盛(西安)房地產有限公司給他們發《催款函》,要求他們要麼支付13.5萬元尾款(停車位19.5萬元,其中6萬元首付已交開發商),要麼解除合同,開發商給她退2.1萬元(首付6萬元-停車位總價款19.5萬元×20%違約金)。

對此,李女士表示不解,因為他們與開發商簽訂這份停車位合同,到現在都沒有看到,裡面具體是如何規定的她都不知情。2017年購房時,該小區停車位售價10萬元/個,自己買兩個車位純屬開發商“捆綁”搭售。

7月4日15時,李女士再次來到“中海城”銷售人員目前工作的曲江大城銷售部,剛說明來因,裡面銷售人員就表示“經理不在”。李女士提出能否提供一下負責人電話,這位工作人員立即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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