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離職」出納人員離職時需要注意的交接事項(詳細)!

編著:羅珩


本書通俗易懂且貼合實際,大量的案例和講解更容易被接受、吸收和運用。

部分關於會計類書籍長篇幅理論方面的文字過多,讓想學的人很難學進去,或者是想運用到實際工作中時發現根本用不上,很多人都希望能夠學以致用就在於此。

以下是出自《新手出納一週通》週一:解讀出納,第三堂:出納離職人員工作交接的步驟的內容,文字內容未做改動。


我國《會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出納人員屬於會計人員,所以出納人員的交接要按會計人員的規定進行。

為了防止賬目不清,財務混亂,出納人員離職前應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這是出納人員的義務,工作的交接不但可以保證財務工作的順利進行,還可以更好地明確出納人員與接管人員的責任

出納人員對工作交接時需要由專人監管,以保證交接工作的公正、公開。

交接工作主要是完成賬賬核對、賬款核對,並填寫移交表,同時還要將移交的票、款、物編製成詳細的移交清冊,編制詳細後交接雙方及監交人員還要簽字蓋章,工作交接表存入會計檔案妥善保管。

「出納離職」出納人員離職時需要注意的交接事項(詳細)!

出納交接一般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為交接工作做各種準備工作

(1)出納人員完成最後的一筆賬務工作,並在餘額後加蓋名章。

(2)將出納人員的賬簿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核對,保證現金面額與實際金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額與銀行對賬單的金額核對無誤。

(3)出納啟用表要添加移交日期,並加蓋交接人員的名章。

(4)出納人員離開時可能會存在一些未了的賬務工作,為了保證交接的順利,出納人員應該將這些未了事項進行書面說明。

(5)出納人員要將需移交的賬簿、憑證、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文件資料、印鑑和其他物品的具體名稱和數量編製成冊,這樣可以保證移交工作的順利進行。

「出納離職」出納人員離職時需要注意的交接事項(詳細)!

(二)交接階段

離職出納人員在規定期限內,必須向接交人員交代清楚,接交人員在交接過程中應積極配合出納人員的工作,認真完成交接工作,交接時要按照移交清冊當面點收。

(1)接交人員按賬簿對現金和有價證券進行點收,發現問題時,要主動向移交人詢問,將問題查清。

(2)按規定出納人員的賬簿必須保持完整,不能出現缺頁或少行的情況,如果接交人員發現此問題,應向移交人說明,並由移交人員查明,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此事由移交人員負責。

(3)接交人員在核對賬簿時發現出納賬與總賬、出納賬與庫存現金和銀行對單的餘額不符時,向移交人員說明,並由移交人員負責查明,在移交清冊中寫明情況。

(4)點收公章包括賬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和領導人名章是接交人員的重要工作,如果接交人員發現公章的數目與移交清冊不一致時,要向移交人員詢問,並寫明原因。

(5)接交人員核對完成後,還需要在出納賬啟用表上添加接收時間,並加蓋出納員的私章。

(三)交接結束

交接工作完成後,交接雙方及監交人都必須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一份完整有效的移交清冊必須包括企業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及姓名,以及移交清冊頁數、份數和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

移交清冊通常有三份,交接雙方各留一份,最後一份要存檔保留。

「出納離職」出納人員離職時需要注意的交接事項(詳細)!

【例1-3】出納人員工作交接書(一般範例)

移交原出納員×××,因工作調動,財務處已決定將出納工作移交給×××接管。現辦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年×月×日

二、具體業務的移交

(1)庫存現金:×月×日賬面餘額××元,實存相符,月記賬餘額與總賬相符。

(2)銀行存款餘額×××萬元,經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核對相符。

三、移交的會計憑證、賬簿、文件

(1)本年度現金日記賬××本。

(2)本年度銀行存款日記賬××本。

(3)空白現金支票××張(××號至××號)。

(4)空白轉賬支票××張(××號至××號)。

(5)託收承付登記簿一本。

(6)付款委託書一本。

(7)信匯登記簿一本。

(8)金庫暫存物品細表一份,與實物核對相符。

(9)銀行對賬單1~10月份××本;10月份未達賬項說明一份。

四、印鑑

(1)××公司財務處轉訖印章一枚。

(2)××公司財務處現金收訖印章一枚。

(3)××公司財務處現金付訖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後工作責任的劃分

××××年×月×日前的出納責任事項由×××負責;××××年×月×日起的出納工作由×××負責。以上移交事項均經交接雙方認定無誤。

六、本交接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移交人:×××(簽名蓋章)

接管人:×××(簽名蓋章)

監交人:×××(簽名蓋章)

××公司財務(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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