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升小”政策逼人离婚,难道还不该说声抱歉吗?

“幼升小”政策逼人离婚,难道还不该说声抱歉吗?

父母和孩子3个人的户口必须在一处才能上片内学校,否则只能接受调剂——“必须”、“否则”,多么强硬的一项政策。正因为太强硬,逼得一些“3个人户口没在一处”的家庭,唯有以离婚这样一种形式来应对。

有网友说,不过就是一次假离婚嘛!可是哪有这么简单,既然办理了离婚手续,意味婚姻史上就记载着“离过一次”。有多少人愿意有这样的婚姻记载?

还是讨论一下政策本身吧。我们都知道,政策也有好坏之分。好的政策,春风化雨,暖意融融。坏的政策,让人满肚子都是气,恨不得踹几脚。逼得人家离婚,石家庄的这项政策,注定再好也好不到哪里去。

何况,这一所谓新政,与国家法律规定格格不入。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学童就近入学的原则,其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注意了,强调的是“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这也意味着,不管父母户籍在哪里,只要孩子有了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就具有“就近入学”的权利。父母和孩子3个人的户口必须在一处才能上片内学校?对不起,教育法没有这规定。

说完政策的抵触所在,再说漏洞。中国有句老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好了,既然教育部门规定“户口必须在一起”,人家户口没有在一起的家长自然就会想到离婚这样一种应对。须知,撇开婚姻关系的意义和重要性、对人的心理影响等不谈,如今离个婚、复个婚,不过是婚姻登记处多跑几趟,几分钟的事儿。可是,之所以出台这个政策,用相关部门的话说为了应对少数热点学校片区生源较多,而学位有限,可是家长只需要离个婚就可以绕过政策的限定,说明政策明显有漏洞。

石家庄市教育局称,还有一部分家长对“调剂入学”政策有误解,认为“调剂”就一定不能就近入学。事实上,所有不符合“房户一致”原则的,都属于调剂范围,但仅仅因为户口随父母一方而被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的情况很少。不知道“很少”有多少,倘若少到可以忽略不计,甚至为零,那么何故非得规定“户口一致”搞调剂?典型的吃咸鱼蘸酱油——多此一举嘛。

逼得人家离婚,就别不承认政策欠妥。因此该取消就要取消,该说抱歉还要说一声抱歉。据我们所知,这些年来石家庄屡次被评为“幸福城市”,幸福城市就得有幸福城市的胸怀和模样,当心好不容易奠定的幸福别被这些让人想踹几脚的“土政策”给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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