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炳松《通史新义》:写全国国民都应该也都能够阅读的通史

何炳松(1890—1946年),字柏丞,浙江金华人。1912年至1916年留学美国,先后毕业于威斯康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研究院。回国后,终身从事教育文化事业,曾执教于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光华大学、大夏大学等南北多所大学。

何炳松是最早从事西方史学理论和中西史学比较研究的学者之一,曾率先引进美国史学家鲁滨孙的“新史学”,主张扩大历史研究范围,倡导利用各种新科学成果对历史进行综合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被誉为“中国新史学派的领袖”。

20世纪初,中西文化交流往往经过日本中介,传入中国的西籍不少是由日文转译。这些译著虽然对了解西方起过积极作用,但辗转翻译,难免有失真之处。20年代前后,大批欧美留学生的回国,使大量西方著述得以从原文译介,从而产生了由我国学者自己撰写的一大批有关论著,《通史新义》就是其中之一。

本书1930年由商务印书馆初版,后收入《大学丛书》。全书分上、下二编,上编论述社会史料研究法,系统阐发史料考订与事实编比的理论;下编论述社会史研究法,详解社会史的著作法及相关问题。作为一部史学理论著作,在史料考订、辨伪、史书编撰等方面表述之详尽和绵密,即使在今天的同类书籍中亦不多见。

——以上内容摘自何炳松:《通史新义》,有删改

中华现代学术名著200种

第39种

何炳松《通史新义》:写全国国民都应该也都能够阅读的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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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历史研究法与社会科学

上编 社会史料研究法

第一章 史料之理论

第二章 考订之原理

第三章 史料来历之考订

第四章 诠释之考订

第五章 诚伪及正确之考订

第六章 事实之利用

第七章 事实之编比

第八章 社会科学事实之编比

第九章 并时事实之编比法

第十章 连续事实之编比法

下编 社会史研究法

第十一章 历史之种类

第十二章 社会史之现状

第十三章 社会事实之编比

第十四章 社会史之特殊困难

第十五章 社会团体之决定

第十六章 演化之研究

第十七章 各类历史联合之必要

第十八章 社会史之系统

第十九章 社会史与其他历史之连锁

第二十章 单独事实及于社会事实之影响

第二十一章 集合事实及于社会生活之影响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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