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恐怖分子襲擊雪峯山隧道」不實信息者已被公安機關處罰

2018年7月5日,邵陽市新邵縣公安局迎光派出所對散佈“恐怖分子襲擊雪峰山隧道”不實信息者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7月5日,趙某主動到派出所自首,經公安民警教育,趙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表示懊悔。

散佈“恐怖分子襲擊雪峰山隧道”不實信息者已被公安機關處罰

鑑於趙某認罪態度好、及時撤回消息消除影響,新邵縣公安局依法對其從輕處理,處以罰款500元。

散佈“恐怖分子襲擊雪峰山隧道”不實信息者已被公安機關處罰

網警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邵陽網警巡查執法在此再次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千萬不要信謠傳謠,更加不要隨意造謠。對於隨意造謠傳謠引起嚴重後果的公安機關會根據相關法律對違法人員進行處理。共建和諧社會需要大家的支持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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