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思南縣大河壩鎮馬河順村一廢舊輪胎回收利用加工廠 在試營生產過程中排放刺激性氣體汙染環境。該院高度重視,於7月2日由分管副檢察長李小軍帶領生態環境保護檢察科幹警開展實地走訪調查。
經調查,該加工廠於2017年下半年在未取得環評手續以及未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生產過程中產生刺激性氣體,對大氣環境造成一定汙染。
據瞭解,該加工廠屬該村為了脫貧而引進的招商引資企業,佔地面積3餘畝,總投資達百萬餘元。考慮到該企業對實現整村脫貧的重要助推作用,辦案組及時與當地黨委政府進行充分的溝通協調,既要努力把招來的企業建好投產、助推脫貧,又要保證企業的開辦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實現政企“助對防錯”、發展“雙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思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縣環保、國土部門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積極履行監管職責,打擊汙染環境和破壞土地資源違法行為,保護生態環境和土地資源。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一項重要內容。思南縣人民檢察院始終堅持
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聚焦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環境汙染領域,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督促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亮劍環境汙染企業!今年以來,思南縣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向林業、環保等部門提出檢察建議10餘件,督促積極履行職能,有效打擊環境汙染違法行為,保護了生態環境和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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