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中生、大学生暑期实践岗位的通知

关于征集高中生、大学生暑期实践岗位的通知

陇团联发〔2018〕1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届高中毕业生、在校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

为了丰富我市高中毕业生、在校大学生暑期生活,提高我市高中毕业生、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团市委决定将组织为期1个月的高中毕业生、在校大学生暑期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实践活动,现向社会广泛征集实践岗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陇南市委员会 陇南市青年联合会

二、实践时间

2018年7月中旬-8月中旬

三、实践内容

(1)高中生毕业生、大学生走进企业实践活动

(2)高中生毕业生、大学生走进机关单位实践活动

四、参加对象

陇南籍2018届高三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大专学历及以上在校大学生),要求品行端正,在校无不良记录,刻苦耐劳,工作认真,有特长或专业突出者优先提供实践机会。

五、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实践岗位征集阶段(6月29-7月5日)

(2)第二阶段:宣传、报名、录取阶段(7月上旬)

(3)第三阶段:社会实践阶段(7月中旬—8月中旬)

启动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1、举行岗前培训班;2、安排2018届高中毕业生、大学生到接收单位进行社会实践,并对实践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4)第四阶段:活动总结阶段(8月底)

在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会,同时根据接收单位填写的《大学生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及时了解和总结本次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的效果,并评选出“陇南市2018年暑期实践活动优秀实习生”并颁发实践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团委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衔接县(区)内社会团体、孵化园、物流园、电商企业、旅游景点、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适合青少年开展实践活动的岗位,原则上要求每个县(区)至少提供10个以上实践岗位。

2、各县(区)类人才实训基地要积极主动参与,提供实践岗位。

3、社会实践期间,由实践单位为参加实践的高中毕业生、大学生购买一个月的人生意外保险。实践期间为维护学生获得适应的劳动报酬的权利,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提供午餐及交通补贴给参加社会实践的高中生毕业生、大学生。 4、请各单位填写《2018年陇南市2018届高中毕业生、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岗位信息征集表》,在7月5日下班前通过邮件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发送至团县委邮箱([email protected])以便团县委对实习岗位进行统计。个别单位如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大学生有特别要求或支持奖励政策,请在备注栏注明,或直接与团县委联系。

5、岗位公布后不能随意变更需求,实习过程中加强培养、管理,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联系人:张海俊(共青团文县委)

电 话:18394888113

附件:1.2018年陇南市高中毕业生、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岗位信息征集表

2.2018年陇南市高中毕业生、大学生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

共青团陇南市委员会 陇南市青年联合会

附件1

2018年陇南市高中毕业生、大学生

暑期社会实践岗位信息征集表

县区

单位

需求岗位

岗位描述

需求人数

是否提供待遇

相关要求

联系电话

备注

填表说明:1.岗位描述:该岗位工作内容

2.提供待遇:是否提供食宿、交通等方面补贴、生活补助及解决方法。没有的填“不提供”

附件2

2018年陇南市高中毕业生、大学生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

姓名

实践单位

实践岗位

意见

单位主管签字:

关于征集高中生、大学生暑期实践岗位的通知

监制:刘国强 编审:张海俊 校对:高翠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