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判決一起發行非法少兒出版物案

近期,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法院對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掛牌督辦案件——武漢“4•07”發行非法少兒出版物案作出判決,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在未經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許可的情況下,以盈利為目的,用極其低廉的價格購進大量非法少兒類出版物,先後存放於武漢市東西湖區徑河街某社區租賃倉庫,並印刷徵訂單進行發行。2016年4月7日,武漢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對上述倉庫進行檢查,現場查扣被告人周某某存放的非法少兒類出版物107種,共計1759201冊。經鑑定,上述107種出版物均系假冒其他出版社名義出版,屬非法出版物。2016年10月27日,被告人周某某被抓獲歸案,同年12月2日被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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