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压力大,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注意这3个事项

会计现在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日常工作中会计不要给自己找麻烦,先注意这3项内容:

1、公司成立之后不管有没有开始经营,就要开始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即使是没有经营也没有开票的公司,也得报税,这时可以选择零申报,公司要根据税局给你核定的税种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而报税和缴税也是两码事,报了税不一定要缴税款。长期零申报会被纳入“风险监控”,账本不是你自己记的流水账,而是符合要求的会计账簿,并附上符合规定的凭证,账簿的记录一定要规范,有很多会计在这上面吃过亏。经过了营改增、金税三期、开票系统升级,税务机关对发票的检查力度空前的大,所以老板们千万不要“买发票”,更不要虚开、虚抵发票。

2、偷税是指纳税人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对偷税者,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偷税款外,并处以所偷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数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税务机关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偷税的刑事责任。偷税的具体行为表现为: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少列收入、不列收入,多列支出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扣除凭证里面有的是白条、有的是假发票、有的是个人消费相关的发票、有的是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凭证。

3、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缴或少缴税款的5倍以下罚款。欠税是指纳税人因故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欠税者,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欠税款外,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所以会计在日常工作一定要注意,拒绝做假账、偷税漏税,一些原始资料的东西一定要保存好,当遇到稽查自己有些情况说不明白的时候,到时候可以拿出来当做自己的证据。今后金税三期和发票管理系统管理更加规范,国地税合并,偷漏税将没有空子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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