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氣汙染防治行動再升級:從治「標」進入「標本兼治」

《大氣十條》圓滿收官後,中國針對大氣汙染防治的戰役仍將繼續。6月27日,國務院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下稱《三年行動計劃》),提出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區域為重點,持續實施大氣汙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狠抓秋冬季汙染治理,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是經過3年努力,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汙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三年行動計劃》可視為與《大氣十條》一脈相承的升級版綱領性文件。2013年9月,國務院印發《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大氣十條》),提出經過五年努力,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汙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空氣質量明顯好轉。根據生態環境部6月1日對《大氣十條》實施情況終期考核結果的通報,《大氣十條》確定的45項重點工作任務,全部按期完成。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PM2.5平均濃度分別比2013年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年均濃度降至58微克/立方米。全面完成《大氣十條》確定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然而,當前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S02、NOx、煙粉塵、VOCs(揮發性有機物)等大氣汙染物排放量仍然處於千萬噸級高位,遠超環境容量。2017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空氣質量達標城市僅佔29.3%。”能源基金會(美國)北京辦事處總裁鄒驥認為,中國的空氣質量還遠未達到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是在《大氣十條》基礎上制定《三年行動計劃》的大背景。鄒驥曾任國家發改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在經濟發展、能源、環境與氣候變化戰略與政策綜合決策相關領域深耕多年。

汾渭平原被列入重點控制區域

《三年行動計劃》提出的具體指標包括: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標任務的省份,要保持和鞏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確保全面實現“十三五”約束性目標;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應在“十三五”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高。

鄒驥對此評價,《三年行動計劃》的空氣質量目標設置突出了對PM2.5未達標城市的要求,PM2.5濃度下降目標兼顧了可達性和改善需求,同時提出了降低重汙染天數比例的明確目標,精準地針對突出問題對症下藥。為推進空氣質量和溫室氣體排放的長效治理,鄒驥建議,繼續對重點城市設立PM2.5絕對值目標,發揮北京等一線城市在引領區域汙染防治的作用。

隨著2017年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PM2.5濃度降至34微克/立方米、連續三年達標,珠三角正式退出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與此同時,《三年行動計劃》顯示,汾渭平原首次在文件層面被列為大氣汙染防治的重點區域和主戰場之一。汾渭平原是黃河流域汾河平原、渭河平原及臺塬階地的總稱,涉及山西省呂梁、晉中、臨汾、運城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陝西省西安、寶雞、渭南、咸陽、銅川市等11個地市。環保部環境規劃研究院院長王金南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曾直言“汾渭平原已成全國空氣汙染最嚴重的區域之一”,2017年汾渭平原11個城市PM2.5濃度為每立方米68微克,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的比例均值為50.6%,區域內PM2.5排名全國後20位的城市個數由2015年的0個增加至2017年的6個,多個汙染物濃度不降反升。

為此,除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外,《三年行動計劃》將汾渭平原的山西省晉中、運城、臨汾、呂梁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陝西省西安、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市以及楊淩示範區等劃入重點區域範圍,以加大整治力度。

對於珠三角區域治理的經驗,鄒驥建議突出珠三角城市群在國家空氣汙染防治方面的標杆和引領作用,在確保全面達標的同時,進一步開展針對PM2.5和臭氧的綜合治理,並探索實現更加嚴格的空氣質量目標的對策和路徑。

從治“標”進入“標本兼治”

上述總體目標如何實現?《三年行動計劃》從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的調整優化切入,設定了具體任務指標和完成時限。鄒驥稱,攻堅戰開始步入標本兼治的深水區,《三年行動計劃》將大氣汙染治理從末端控制帶入能源、產業、交通、用地四大重點領域的前端結構調整,從治“標”進入“標本兼治”。

與《大氣十條》中提出的治理路徑相比,《三年行動計劃》對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的調整著墨頗多。

運輸結構的調整要求中,鐵路貨運的重要性大為提升:到2020年,全國鐵路貨運量比2017年增長30%,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增長40%、長三角地區增長10%、汾渭平原增長25%。在環渤海地區、山東省、長三角地區,2018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黃驊港的煤炭集港改由鐵路或水路運輸;2020年採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黃驊港的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原則上主要改由鐵路或水路運輸。鋼鐵、電解鋁、電力、焦化等重點企業要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充分利用已有鐵路專用線能力,大幅提高鐵路運輸比例,2020年重點區域達到50%以上。此外,多式聯運也在鼓勵之列。

油品質量進一步升級。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於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並軌”,取消普通柴油標準,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等提前實施。研究銷售前在車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環保要求的燃油清淨增效劑。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將加速淘汰,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型和重型柴油貨車100萬輛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

對移動源的汙染防治,《三年行動計劃》提出了較《大氣十條》更為具體和嚴格的若干舉措,包括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構建全國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追溯超標排放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註冊登記地、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運輸企業等,實現全鏈條監管等等。

鄒驥認為,交通領域汙染減排是《三年行動計劃》的亮點之一。《三年行動計劃》著重提出要重視交通運輸結構調整,並部署了以柴油貨車為重點的攻堅戰等,這些措施基於重點區域源解析結果,契合中國移動源汙染排放日益突出的現實,抓住了治理的關鍵瓶頸,不但有利於改善空氣質量,大幅降低柴油汙染致癌物排放,而且有利於通過減少黑炭排放降低氣候變化影響。

用地結構調整方面,《三年行動計劃》提出實施防風固沙綠化工程、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加強揚塵綜合治理等舉措。

建立區域協作機制、開展區域聯防聯控是解決重點區域大氣汙染問題的重要手段。《三年行動計劃》提出,當預測到區域將出現大範圍重汙染天氣時,統一發布預警信息,各相關城市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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