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派驻省法院纪检组、省法院监察室赴江西、贵州等地调研

在国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及法院内部机构改革新形势下,派驻省法院纪检组、省法院监察室为全力推动甘肃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适应新形势再上新台阶,经省纪委、省法院党组同意后,组成四人调研组,“对标”贵州、江西、天津、内蒙古四个高院、一个中院、一个基层院,就其先进经验进行调研。

调研组对贵州高院、贵州安顺市平坝区法院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网络化手段,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预警、分析、处置,实现了监督执纪工作从信息碎片走向信息整合,从人力监督走向智能管控很受启发;对江西高院、南昌中院瞄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各项权利的调整转移,多渠道查找廉政风险,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以“制度+科技”作为解决治理难题的总抓手,将风险防控措施和网上办案系统对接,对执法办案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印象深刻;对派驻天津高院纪检组积极协助高院党组构建主体责任落实机制,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注重发挥制度优势,制定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六项机制”,完善了16项具体制度,绘制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体系图》,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深受触动;对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过程中,认真研究司法责任制改革中规范和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对策措施深受启迪。

本次调研时间紧凑、内容丰富,全程严守“八项规定”。通过学习考察,亲身感受四地六院在新阶段所取得的新成就和新经验,调研组认为拓宽了视野,开阔了思路,搅动了思想,振奋了精神,表示要将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回去,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对照差距补齐短板,把看到、听到、学到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做法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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