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检动态】我院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要求

“三个规定”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罗平县检察院党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保护好检察干警,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3月3日组织专题学习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


【罗检动态】我院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要求


【罗检动态】我院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要求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苍主持学习,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员额检察官、内设机构及办案组负责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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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黄桂娥同志领学了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政法动态》(2020年第1期)刊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取得积极成效》、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指示批示、王光辉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中关于抓好“三个规定”落实等内容。


最后,张国苍检察长就持之以恒落实好“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强调了四点:一是提高认识。要认识到落实好“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就是严管厚爱,就是对干警最大的爱护,也是对干警的自我保护。二是以上率下。落实“三个规定”,从我带头做起,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也要严格做到,同时还要督促分管领域和部门人员严格做到,做到“一岗双责”。三是逢问必记。全院干警一定要养成记录报告习惯,逢问必记,如实记录。针对目前存在的干警对“三个规定”内容、精神、范围要求模糊的问题,由驻院纪检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及相关表册,收集整理“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及要求汇编成册供大家学习及指导记录和报告。四是严格督查。严格落实高检院“凡问必录,不录必谈”的要求,驻院纪检组就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发现未填报过问记录或者一年都无过问记录的,党组将适时开展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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