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外地少年偷耳機,次日自首,後來怎麼樣了?

文 | 王涵 從小娟 譚小兵

(重慶市渝北區檢察院)

16歲外地少年偷耳機,次日自首,後來怎麼樣了?

“這下終於在西安找到組織,不用再往返重慶了。”近日,重慶市渝北區檢察院與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檢察院達成異地幫教協議後,被不起訴人陳波(化名)對檢察官說道。

2017年7月

16歲的西安少年陳波初中畢業後到重慶旅遊。回西安途中,在重慶江北國際機場候機時,進入一店鋪參觀,看上了店內的音響設備。當時陳波囊中羞澀,便臨時起意,將2副摩托羅拉耳機裝入褲兜中盜走。後來,被盜店鋪發現物品丟失,旋即向公安局報了案。警方調取監控錄像發現是一男子所為,決定立案偵查。次日,陳波到公安機關自首,該案告破。後經具有資質的機構鑑定,被盜物品價值3787元,陳波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2018年3月

陳波盜竊案移送至渝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考慮到陳波是未成年人,且系初犯、偶犯,涉案金額不大,犯罪情節輕微,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決定對其做微罪不起訴處理。同時,鑑於陳波居住地、學習地均在西安市新城區,直接由渝北區檢察院對其不訴幫教難度較大,渝北區檢察院遂與新城區檢察院積極溝通交流,達成異地協助幫教協議。

簽約時

16歲外地少年偷耳機,次日自首,後來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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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區檢察院對陳波進行了微罪不起訴宣告幫教,並與新城區檢察院、陝西省指南針司法社工服務中心、陳波及其監護人簽訂了異地幫教協議及幫教計劃,由司法社工對陳波進行不訴幫教。按照協議,新城區檢察院將積極跟進陳波的情況,要求其以思想彙報的形式報告學習、生活狀況,並通過電話回訪、定期與家屬交流等形式及時掌握陳波的最新動態。

“此次攜手陳波家屬、司法社工組織及幫教地檢察機關對陳波進行幫教,是落實未成年人檢察幫教制度的具體舉措,也是對異地協助幫教機制的有益探索,有助於化解‘距離遠,幫較難’的問題。”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局副局長門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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