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海南一中院及轄區法院夏季風暴(三十五)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助力五指山法院執行工作

建立聯繫協作機制 布控實施抓捕行動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助力五指山法院執行工作


「執行攻堅」海南一中院及轄區法院夏季風暴(三十五)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助力五指山法院執行工作

為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切實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五指山市人民法院與五指山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建立了執行聯繫制度,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及時反饋信息助力法院執行工作。

原告李某與被告黃某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審理認證確定如下事實:2016年3月22日,被告聯繫原告到海南駿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五指山市毛陽鎮駿達石場工地進行施工。工程完工後,被告未能按約定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017年1月18日,在原告的要求下,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條,確認被告拖欠原告工程款1102000元,並約定還款期為2017年5月,但被告黃某輝在約定還款日仍遲遲未還。法院遂判決如下被告黃某輝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李濤支付工程欠款1102000元,並以1102000元為本金,按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流動性資金貸款基準利率支付從2017年6月1日起至本判決書確認之日止的利息。

「執行攻堅」海南一中院及轄區法院夏季風暴(三十五)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助力五指山法院執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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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下達後不久被告黃某輝便一直下落不明,原告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黃某輝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甚至更換了住址和手機號碼,執行法官亦未查找到黃某輝可供執行的財產。7月2日,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向法院執行法官反饋信息,被執行人黃某輝在五指山市國土環境資源監察大隊現身,且黃某輝有財產可供執行。執行幹警收到消息立即趕往市國土環境資源監察大隊布控,對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的黃某輝採取強制措施,依法對其拘留。

「執行攻堅」海南一中院及轄區法院夏季風暴(三十五)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助力五指山法院執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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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上手銬的瞬間,黃某輝顫顫巍巍、幾近暈厥,在法警的攙扶下,黃某輝慢慢走上囚車後,執行幹警依程序將黃某輝帶往體檢中心。期間,黃某輝妻子向執行幹警提出丈夫身體不適,需家人陪護才能放心,執行幹警予以應允。在去體檢中心的路上,黃某輝妻子一直數落丈夫的種種不應該,並承諾一定會積極還錢,黃某輝也表示希望和原告溝通一下,給自己再寬限一點時間。最終,黃某輝與原告李某達成和解協議,雙方約定黃某輝暫時還款二十萬元,剩餘欠款與今年十月份還清。執行幹警遂對被執行人黃某輝解除強制措施。(王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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