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裡進了小偷,把小偷打傷了,用給他看病嗎?

帝都女孩

1.把小偷打傷了,需要給他看病,也就是說你需要對小偷的損傷進行賠償,你得對他的受傷負責。可是,他是小偷啊,他違法犯罪,我制止了犯罪行為,這不應該要負責責任吧,我為民除害,為社會作貢獻,怎麼能讓我賠償呢?

2.這個問題,抽象起來就是對犯罪行為進行制止給犯罪人造成損害,需不需要進行賠償?

3.對犯罪行為進行制止,如果處於保護國家,集體,個人的利益的話,構成正當防衛,是合法行為。既然合法,那麼對他造成的損害也不用負責任。

4.但是正當防衛是有限度的,超過一定限度,就不合法了,變成了防衛過當,可能會構成相應的犯罪。

舉個例子,小偷沒帶任何兇器,也沒有對你使用暴力,這時候你拿著水果刀捅了小偷一刀,你這肯定不合理吧,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

5.刑法第二十條,有關正當防衛的規定如下,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惠州法律服務

個人覺得如果小偷進自己家來了,儘量要做到避免此事情發生,畢竟人家是小偷,身上很可能帶有防身的武器,而且基本上都是團伙作案,畢竟生命只有一次,所以跟小偷搏鬥是很吃虧的做法。

如果真的逼不得已跟小偷發生了扭打,並且還把小偷給打傷了,要不要給他看病?

個人覺得還是不要的好,第一:小偷跟你非親非故的,根本就沒必要去給他看病。第二:你過去幫他看病,人家親屬還會覺得是你的過錯,遇上無賴的親屬你更是甩都甩不掉(就好比發生了交通事故一樣,不探望讓交警跟保險公司去處理是最正確的做法)所以讓警察去處理才是明智的選擇。

但是,大家都知道中國的法律還是存在很大的缺陷的,(上次還發生了追小偷,然後小偷摔傷了向人賠償的問題)所以有些事即使你是受害者,但你的做法如果是錯誤的,反過來你就要負責任了。就好比小偷進你家了,如果對方威脅到你生命安全了,這時你的反擊就成了自衛,如果對方沒有威脅到你的生命安全,你這時候反擊就成了故意傷害罪,這是一個很矛盾的說法,因為當小偷對你的生命造成威脅時,哪裡還會有機會去自衛?

所以還是希望中國法律能夠日益完善,不要讓那些違法犯罪的人有可乘之機。


臥槽什麼名字都取不了

.小偷在你家偷東西,你發現後怎麼辦?其它國家的法律不太清楚,不談了。但在我國我認為肯定不能打,更不能打傷。因為第一,我們是一個法制健全依法治國的法制ꪦ國家,有最公正的司法隊員,所以我們要相信法律,小偷進了你家,你完全可以打妖妖靈,等警察叔叔耒處理,當然你也可以對他進行法律教育,讓他投案自首,如果實在不行,你可以把他親自抓住送到公安局,但是打小偷千萬幹不得,因為,打人是絕對犯法的,還可能演變成故意殺人,你說,那小偷打得嗎?:第二,我們不但是有法可依的法制國家,還是.一個講民主講和諧,民主與法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國家,其實很多小偷都是一時糊塗,或實在太窮迫不得已而己,都是可以教育好的,退一萬步說,人家偷了你東西,也不能歸你耒打是嗎?小偷偷東西,公安局自然會根據他所偷東西的價值來處理,過輕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但是故意打人,不管輕重都是犯法的,任至是重罪,私自打人而且還破壞了社會的和諧,你說小偷能打嗎?


知樂長樂

本人不提倡武力解決!當小偷進你家時,你可以譴責他,問清楚攜帶武器沒有,幾個人,如果人少,你可以秀肌肉,做做俯臥撐,仰臥起坐啥的,如果小偷打你,你不能還手,但可以譴責他,如果小偷搬東西,拿不動,你必須幫他拿,以避免他著急,慌亂中崴到腳,抻壞了胳膊等,如果沒開車來,你得給小偷叫車給搬到車裡,並揮手道別,等車走後,你可以大聲譴責小偷,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這時是你該報警的時間了,保護好現場,清點損失,等警察叔叔破案!


青絲哥

可能這個回答要毀三觀了,不見得有人認同,從三個方面回答吧,哎吆我這腦袋……

1、首先搞明白了題目,是家裡來了小偷,記住,是小偷哦,小偷又分兩種,一種是偷財物,一種就是偷感情了!

偷財物嘛,他肯定不想傷人,不然的話他就去搶劫了,既然要做小偷,那就只能偷偷摸摸進來,結果一露面就被砸蒙了,被打傷了,那麼肯定要給人家看病啦,搞不好還犯罪了,犯了故意傷害罪或者叫防衛過當罪。

啥叫正當防衛呢?我國也有法律規定的: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只要人家沒有做以上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就不能把人家打傷。

2、那麼我們該怎麼做呢?

面對偷錢的小偷,我們要不就裝作不知道,任由他偷,要不就勇敢的站出來,但是不是魯莽的站出來,一般小偷會帶有兇器,萬一逼急了他真會做出傻事!最好的辦法是偷偷的打妖妖靈,讓人民衛士來抓小偷。

我們要謹慎的提醒他,家裡有人,他要知趣走了也就罷了!不走的話,你要觀察了,秀秀肌肉,看看對方膽怵不?但是千萬別先動手,一旦動手,小偷往地上一躺,好吧,你攤上事了,他偷東西未遂最多按照行政處罰條例拘留兩天,但是你故意傷害就嚴重了!這就不僅僅是給人家看病這麼簡單了,還可能觸犯法律。

記得之前看過一個報道,小偷偷了一個體育健將的包,體育健將窮追不捨,結果把小偷追死了,最後健將還賠了錢!所以這種事情說不清楚。

如果小偷賴著不走,要不就報警,要不就拽他走,硬不走,你真沒辦法,還得哄他,要不你把電視機抱著走好了,求你了行不?

3、如果這個小偷不偷錢財,而是偷感情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不出手有點對不起我的名字了!

不過還是得注意出手不能太重,但也不能太輕,不然不解氣啊,總之這個度根據這個偷感情的程度來定吧!但是也別太窩囊,想想武大郎吧!但是現實生活中大都那個偷感情人被打傷了,該治病治病,該花錢花錢,沒有什麼好商量的!

總之在現在的和諧社會里,都不希望出現傷人的惡劣事件發生,能講理還是講理吧!

但是這一切的前提都是我的生命安全能保障的前提下,如果對方都拿著刀子來了,我還顧及那麼多幹嘛,保護不了自己,更保護不了家人的男人不是好男人!

好了就說這麼多吧,相信有些人跟我想的一樣,只是不願意寫出來而已!

我叫楊角風,更多精彩請關注!


楊角風發作

題主這是被社會上一些不正常現象嚇怕了嗎?家裡進了小偷,一般人會嚇得半死,如果你能把小偷打傷,為你的勇氣贊一個先。

首先小偷進到你的家裡被你發現,你有權利制止偷竊行為。如果小偷反抗,那就從盜竊行為變為入室搶劫,你是願被搶劫還是願意反抗?

其次制止入室搶劫時,你願意被入室搶劫者打傷嗎?答案肯定是不願意,對呀,我的地盤我做主,東風吹戰鼓擂,打起架來誰怕誰?

再者制止入室搶劫這種暴力行為時怎麼可能只有搶劫者受傷?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可能對方受的是皮外傷,你受的是內傷,不要告訴我你不知道哪個傷更嚴重?

現在大家都受傷了,誰給誰看病還不一定呢?對付壞人本將軍認為一定要有理有力有節有據,讓好人不吃虧,讓壞人受懲罰,這才是我心目中的和諧社會。


盛漢將軍

比如你抓小偷,他拿刀捅你,你必須首先判斷小偷真捅還是假捅,真捅你,在刀子進入你身體瞬間你打死他是正當防衛,早了晚了都是防衛過當,他第二刀還是這樣,捅進去了你反抗才是正當防衛,如果他是嚇唬你 ,你捅死他就是故意殺人了,怎麼分清是不是嚇唬你呢?很好分,看刀子,刀子真的捅你身體裡了就不是嚇唬,刀子沒捅進去就是嚇唬,記住,正當防衛就是刀子捅進你身體裡的一瞬間才是,為什麼要強調一瞬間呢,因為晚了零點一秒的話你就掛了,所以抓小偷是個技術活


暮春三月1

看病?這是打的有多慘有多狠,如果打不殘廢他自己能夠走回家的話就不用管他了!每個人都不用拿著自己的同情心幫助一個原本不需要幫助的人!以上是對那些純屬偷盜的盜賊使用的手法,因為這樣的人已經沒救了,不給點教訓根本不能改過自新!剩下一種可能會遇到突然特別困難,沒辦法了才想出這一招的,當然也不能縱容,因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如果是打當然不能打的太狠,當然就不用看病了!還是那句話“我們都很善良,但是別被善良所傷害就行了”!


你的橘子掉了耶

小偷進來不能打。因為小偷偷東西只作行政拘留,而你打小偷又把小偷打傷了,你屬故意傷害罪,負刑責。還連帶民事賠償。醫藥費,生活費,精神損失費,家中養老養老婆費,小孩生活費。你將傾家蕩產。所以你只能報警不能動手。警察叔叔未來,小偷要走,你還不能強留,他逃你不能追。否則後果難以預測。


妄聽之

我不是律師,僅憑個人理解,小偷入戶偷東西的時候,憲法賦予公民的某些權利他就不應該享有了,所以小偷所謂的人身權,生命權等就不能享有,或者不能完全享有,他要求賠償的依據就沒有了,所以不用陪;第二如果小偷入戶偷盜被發現,在制服過程中有反抗,就已經偷東西,變成搶劫罪了,所以正當防衛適用…並應以搶劫罪提起公訴,第三如果小偷沒有反抗,建議捆好後,踢幾腳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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