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陸:一份訴前檢察建議收回拖欠六年90萬元人防易地建設費

本網訊(通訊員肖克)近日,黃石市下陸區人民檢察院收到該區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用文件對訴前檢察建議書的回覆:告之拖欠六年的902408元人防易地建設費全部收回。至此,該院發起國有財產領域的第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僅用兩個月的時間,督促相關單位積極履職清繳人防易地建設費、避免國有財產流失的工作中畫上完美句號。

2012年,黃石某投資公司在下陸區承建一家工程項目,總共應繳納人防易地建設費1484208元。2012年5月份在繳納了581800元人防易地建設費,剩下的902408元人防易地申請緩交,並取得了有關部門同意

2018年4月,下陸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中發現,某公司申請緩交的902408元人防易地建設費,已過去6年一直未交,經審查,該案符合立案條件,報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後,啟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並於4月19日向下陸區人民政府防空辦公室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職,採取有效措施向某投資有限公司追繳拖欠的902408元人防易地建設費。

下陸區人民政府防空辦公室在接到訴前檢察建議後,組織專班,積極採取措施,依法履職催繳人防易地建設費,並用文件專題向該院回覆,902408元人防易地建設費到帳。這份訴前檢察建議發出後,引起了相關部門重視,成功追回拖欠6年的人防易地建設費,取得了執法司法共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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