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名大學生既不還錢也不應訴,稱校園貸借錢不用還,你怎麼看?

夜雨如書

整個過程真是看的我極其無語,吐槽地方太多。

借錢主要都用來買高檔手機,普通手機就沒法完成學業?

這400多名大學生,通過某金融公司借款,借款不多,金額均7000左右。這筆錢大多都被學生用來買了高檔手機,手機到手後,他們卻都拒絕還款,被該公司全部告上了法庭。這400多名大學生,並不是來自一個學校,而是來自廣西、江西、貴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

集體拒絕應訴,不來調解,本金都不想還,不僅法盲還無恥

最意想不到的是,立案後,大學生們集體沒有應訴,甚至不少人還直接拒收了應訴材料。

而在法官專門前往高校,企圖調解時,所有大學生都沒有人自願參加調解。

最後法官和金融公司共同商量的方案。只要被告,也就是大學生,肯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那麼金融公司就不再追究利息,手續費和違約金,以上都體現在了合同中。

然而在這樣的方案中,目前四百多名大學生裡,僅僅只有3名主動接受了這個方案,同意還錢,而還錢的原因是,他們馬上要畢業,已經找到了工作,怕欠錢不還影響工作。

而之所以這群大學生集體不還錢最大原因,居然是他們有一個內部的QQ群,他們一致認為,由於國家在打擊高利貸和非法放貸,他們認為他們使用的“校園貸”就屬於非法放貸,因此,他們借的錢根本不用還。

這個觀念是對的嗎?當然是錯的

校園貸並不代表都是高利貸和違法的,合理的利息是被保護的

這麼說吧,並不是所有的校園貸都是高利貸和非法的。並且既然自己強行認定就是違法的,幹嘛一開始要去借,這不是典型的抱著佔便宜的形態去嗎?

並且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合同是自己簽訂的,在我國只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沒超過年利率36%,那麼利息就是有效的,沒效的僅僅是超過的部分。


何況法官還只要求給本金,本金怎麼就不應該還了?

最不可思議的是,作為大學生沒有誠信可言不說,居然還敢直接不前來應訴,如此法盲的讓人瞠目結舌,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做徵信和老賴黑名單嗎?不知道有個手段是強制執行嗎?

大學生如此,父母們也如此沒有基本常識和道德?還真以為自己可以把法律當做笑話了。

別把法律當笑話,為了7000徵信都不要了,何必呢?

為了虛榮心,借錢7000元非要用高檔手機,借錢了各種不還,起訴又不去,本金也不肯給。

7000元多嗎?可能每個人感受不一樣,但是7000就把自己徵信弄毀了,還上黑名單,還真是相當讓人無語了。

長點心吧,儘量不要觸碰校園貸,沒高檔手機你真不會死掉,這麼說吧。你們運氣好,遇見的都是合理的起訴你們,就讓你們還本金而已,真遇見非法的了,你還真以為就是起訴這麼簡單,可以輕易逃脫嗎?你以為放貸款的都是傻子在開公司嗎?


廖彩琳律師

校園貨”問題已經成為國家金融管理的一大詬病,之所以出現這次400多名大學生不還貸的集體性案例,本身就暴露出兩大方面的問題,下面我分析一下。

第一個問題:來自金融投資公司的問題

像案例中這些金融投資公司,在全國有很多家,他們正是盯了大學生這個消費群體,認為大學生可以成為他們的很好對付的客戶,才會冒著違法違規的風險去放貸。而案例中的大學生之所以拒絕還貸,恰是抓住了金融公司的軟肋,以法不責眾之心態,面對金融公司的起訴竟然置之不理,並且還理直氣壯。相信通過此案,讓一些金融投資公司也長了教訓,大學生群體對“校園貨”已經有更多認知,既而採取針對性的拒還貸應對之法。

第二個問題:來自參與“校園貸”大學生群體的問題

這些參與的大學生完全忽視了目前國家正大力倡導誠信社會構建,他們以為上了幾天大學,自認為懂的多,而完全無視個人誠信維護,並把誠信當兒戲。對於正接受大學教育的學生們來講,如果連最起碼的誠信都不講,又不學點法律知識,甘當法盲,何以做人呢?這不是連大學校園的門還沒有走出,就已經成了“小賴皮”了。之所以,案例中的這些大學生也粘了貸款數額小的光,否則本金數額再多,問題就更加嚴重了,可不是光還本金和被批評教育的問題。

對於報道中,提及那些大學生竟然辦校園貸為買手機,也給廣大家長提了醒,孩子上了大學,如果過度消費,攀比消費,必須要及時教育,否則,放任自流,很可能給家庭帶來經濟災難,嚴重者會讓孩子承擔法律後果。


韓國成老師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既然沒有早知,那就有了當初,既然這400名大學生被起訴,說明此貸款公司是有合法手續的貸款公司,或許借貸校園大學生,存在一定的問題,但人家現在能拿出來起訴,那就是正規的放貸公司,那麼這四百名大學生即使不應訴,那根據相關規定可以採取相關強制措施還貸。



目前,高利貸公司,貸款公司,都將目光盯向了校園大學生,利用大學生的那種心理,誘惑,宣傳,借貸大學生,使用各種手段,高利貸是國家禁止行為,不受法律保護的,但是還是希望大學生不要染指這些違法放貸,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而這次起訴四百名大學生的放貸公司雖法律手續可能健全,但他們的做法已經觸碰了道德底線,是被所有人不恥的行為,因為大學生多數本不具備貸款還款的能力,沒有抵押,沒有收入,他們卻要放貸大學生,那就說明他們手續齊全,但做過並不受保護,誘騙大學生借貸,他們也有很大一部分責任。

大學生借貸,多數人出於虛榮心態,為了買高檔手機,為了享受所謂的高檔生活,不惜借貸高利貸,借款公司,如今被告上法庭,也算是自作自受,逃避絕對是不能被免責或者不用還款的,必要的時候可能被採取強制措施還款。

貸款公司選擇借貸大學生,其行為不道德,也該受到譴責,這種不擇手段的借貸也該被嚴打,避免更多的大學生參與各種借貸,打擊高利貸,打擊不合法的借貸,淨化校園,是特別需要解決的問題。


珞珈評論社

這就是所謂的近幾年的放款的比借款的還冤枉倒黴,這種事件不是一起兩起,自從國家出臺這個法案之後很多人是欣喜如狂,尤其是已經揹負高利貸的人,意味著逃避掉,放貸人的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就可以迴避一了了之。


這種案例自己身邊朋友都有,有個朋友在各個網上借貸平臺 加起來借了二十多萬,現在整個人都像消失了一樣,貸款公司也找不到,放貸公司也不敢報案,本身屬於是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這也就助長了以往借貸人被損害的利益,反了過來,放貸人成了很多躺槍倒黴的一方。


這個校園貸他是有跟工信部合作的,首先貸款公司有工商註冊,有合格的一套的,那是受法律保護的,這幫學生如果找的是私人高利貸公司,不是公眾公司,逃避掉那誰也找不到你,只能放貸公司在同行之間互相通告黑名單。而對於一些公眾放貸公司他沒有超過國家法案的利息,人家可以在追討不回來的情況下,上訴至工信部登記個人信用,到時你的個人信用有了汙點,辦銀行業務,購房,信用綁定消費都將受到很不利的局面。也就是不要拿信用當兒戲,尤其是還未出社會就失信的學生。


易迅聯盟

未出校園先成被告,從此誠信是路人,前途茫茫兩相恨。

按理說大學生處在時代的前沿,對各種信息諮詢應當都是比較先進的,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完全是他們選擇性偏聽偏信的結果。

自古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哪怕是農村老太太欠了錢都知道要還,可是400名大學生居然都成了被告居然還相信錢不用還。

國家從來沒說過已經發生的校園貸不用還款,這些大學生衝動消費,以為自己知道了什麼政策,就天真的以為不用還了。這裡面一部分是真傻,一部分是裝傻,你只要認真看看相關報道就知道錢是一定要還的。

消費要理性,這些欠款一旦導致你成為失信人,講對未來的工作生活帶來非常巨大的負面影響。

最後說一句,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醒醒吧,欠債還錢到了任何時代都不會改變的。


昭烈名臣

我覺得校園貸是一個雙人間,他既然能坑騙孩子,孩子們為什麼不能更騙他們呢?有多少高利貸,讓有些家庭從此失去了孩子。校園貸是十分坑人的,我家都在這裡了,我覺得校園貸就是不合法的,孩子們也不用去還他的錢。他們不知道坑害了多少人。那些青春年華在大學校園裡青春朝氣的孩子們。就是信了他們的鬼話借了他們的錢。從此後就背上了利息越還越多的怪圈。讓孩子們旋入了越懷越理不清的環境當中。讓孩子們背上了重重的包袱。每天還要受到他們的恐嚇和威脅。並且還要受到家長們的譴責。我覺得這太傷孩子們的心靈啦,咱就說還款可以,但是不還利息。借高利貸也應該兩個人都承擔風險,所以說不還,也是情有可原。



伊春美食美客

算了吧,什麼大學生,野雞大學的大學生吧,你們哪個見過好好上學的人跑去借錢買那麼好的手機,這幫大學生啊整天吃喝玩樂,簡直是半個社會人,國家出新規後各個消費金融公司都不會直接放貸給大學生的,只要職業是學生一般都直接拒絕,但是呢,你有你的政策,我有我的計策,因為天天在學校瞎混認識一些做違法生意的中介,這兩類人一拍即合,學生出面借,中介在後面出謀劃策,除了身份證和自己的電話其他的都有可能是假的,就拿父母說吧你打電話過去對面肯定有個人接的,會說是他父母(中介扮的,有時候會讓那些大學生互相扮對方家人),工作單位就呵呵吧,你知道中介那邊一口氣能報百八十個不重複的,當然裡面也不排除有消費金融公司的業務員或者手機商家當內鬼,反正一句話,十個做消費金融的大學生九個是中介帶去的,剩下的那個是老油條了都不用人教,編的可溜了,這就是這幫野雞大學的大學生的大學生活,到了社會上也是渣,在家裡騙父母,在學校騙老師同學,在外面騙別人,一個個都是戲精。關鍵還是父母被騙了認為是消費金融公司的錯,消費金融公司認為是父母沒教育好,然後就互掐,然後當事人跟沒事人一樣,每天照樣吃喝玩樂,當父母的那幫人要真關心自己的孩子就偷偷去學校抓現行,你們就知道我說的真的還是假的了


緣近聞名

無論校園貸是否合法,法院既然受理了案件,並將起訴書送達被告,案件就進入了司法程序。作為被告,可以不應訴,但法院有缺席判案的權利。大學生不應訴,首先放棄了自己的基本權利,並非明智之舉。如果認為校園貸是非法的,必須有充足的證據,通過法庭舉證,答辯,得到法院認可,方為有效。即使說“校園貸”涉嫌高利貸違法,也應該由法院判決和法律制裁。“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即便是利息高於國家規定,本金也不能不還。不僅如此,利息也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任何一方違法都不能成為另一方違法的理由和藉口。作為國家公民,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通過這件事,我們應該清醒的認識到,公民的普法教育欠缺,尤其是學校教育,應該補上這一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學生也不例外。如果法院判決還錢,不知道這幾百名大學生又該如何面對?


麻辣SC

本身校園高利貸款就是非法的。學生靠父母每月支付學業生活費,那來的經濟能力去貸款消費。這就是高利貸公司看準學生貸款還不起,頻頻到學校放貸款的原因榨取學生的高額利息。很多學生最後還不起高額貸款跳樓自殺。國家對於校園貸進行打擊非法貸款,於是學生就藉此機會拒還貸款。這就造成法院,高利貸公司法庭無一名學生應訴的原因。於是法院和高利貸公司一同商量只要學生還清本金就行了。可是也沒幾個人答應。現在高利貸款轉戰貸款給,【無業遊民。打工上班族。】最近的小廣告。


鬱金香137652766

也許他們也是受害者

不知道他們是不是通過中介去貸的款。如果是,中介當時是怎麼跟他們說的?他們實際又拿到多少錢?

應該去應訴,說出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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