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公安机关推出20条深化“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滨州市公安机关推出20条深化“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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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无黑恶犯罪乡(镇)、社区、园区。

聚焦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乡(镇)社区园区,瞄准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垄断经营以及到企业寻衅滋事、阻挠施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彻底铲除其滋生土壤。

2.维护健康安全金融环境。

密切关注新旧动能转换中企业兼并重组、基金募集、上市融资进程,打击借机诈骗、侵占、挪用公司企业资产犯罪,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骗取金融机构贷款、骗取保险理赔、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经济犯罪。

3.开展环保联合执法。

打击整治排污口非法排污、涉危险废物、船舶油污非法倾倒、损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删除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犯罪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处置行为、淘汰落后产能。集中整治逾期未报废车辆,一经查获一律收缴、强制报废;建设黑烟车智能监控抓拍系统,依法处罚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和高排放车辆。

4.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重点整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侵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5.打击食品药品犯罪。

重点治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打击滥用国家禁用农药、兽药违法犯罪。突出抓好网络流通环节监管,形成跨平台打击网络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犯罪新机制,助力医养健康产业。

6.坚持宽严相济,改进执法方式。

坚持打击非法与保护合法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减少事前审核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7.联合创建企业(项目)治安防控体系。

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保卫组织和“人防、物防、技防”防范体系,搭建社区、企业智慧警务平台,深化“天网工程”建设应用,指导和督促重点企业、项目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8.完善突发事件分类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

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常态化风险评估,搞好预警预测预防,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分类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强化演练,确保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妥善处置。

9.对重点项目实行“全链条”服务。

对入选全省十强产业入库项目、全省“5+5”十强产业项目以及市、县确定的重点项目,需要在公安部门办理的业务,公安机关内部实行部门会商联办,并确定专人负责、全程协助。

10.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

重点项目主要申报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欠缺的,可以先受理,在审批、取证前补齐材料。积极探索推行告知承诺,不断扩大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范围。

11.设置人才落户专享“通道”。

在所有户籍窗口单位设立人才落户服务窗口、服务专员,全面准确掌握人才落户政策措施,“一对一”为人才落户业务办理、政策咨询及协调工作全程服务。

12.放宽异地办理身份证证明材料范围。

凡携带居住证、户口本、驾驶证、护照或社保卡等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均可异地申请办理身份证。

13.缩短出入境异地办证时间。

外省(市)申请人在滨州办理出入境证件,无需特殊调查核查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14.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再次旅游签注。

全市出入境窗口往来港澳台再次旅游签注(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全部实现自助办理。开通“双向速递”,实现“零跑腿”。

15.放宽暂住人口办理车管业务条件。

来滨州暂住的车主办理机动车注册、转移、转入业务时,凭居住证登记凭证(回执)或在居住管理系统内查询到有效记录即可办理,但车辆限购城市人口来滨州暂住的车主仍需提交居住证办理。

17.驾驶证违法满分处理就近学。

除一个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外,其他满分学习业务可在县区交警大队进行,驾驶人可自主就近选择学习地点。

18.增建县级车管所。

在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分别建立车管所,为群众提供更便利的车驾管基本业务服务。

19.推广应用旅馆业现场身份比对。

全市旅馆业统一安装“人证合一”系统,未带身份证的旅客现场通过人脸识别比对即可办理入住手续。

20.快速受理公章刻制业务。

公章刻制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备案即可刻制。公章刻制时限由5天改为1天完成,对急需公章快速受理,2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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