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將成醫養產業千億級城市 膠東國際機場基地項目開建

1.6月25日,山東省政府印發了《山東省醫養健康產業發展規劃(2018—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這是全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十強”產業之一“醫養健康產業”的專項規劃,同時也是山東歷史上第一個健康產業規劃。6月30日,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系列新聞發佈會第七場,解讀《規劃》有關內容。

《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省醫養健康產業增加值達到8300億元,年均增長18%左右,其中健康服務業增加值佔比達到55%左右;到2022年,全省醫養健康產業增加值力爭達到1.15萬億元,佔地區生產總值的11.5%,成為我省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其中健康服務業增加值佔比達到60%以上,打造濟南、青島、煙臺、淄博、臨沂等一批醫養健康產業千億級城市。對醫養健康產業涉及的一二三產,集群園區建設、大型企業培育、品牌價值提升等方面,分別提出了預期指標。《規劃》還對2030年的產業發展前景進行了展望。

關於產業區域佈局,《規劃》提出強化核心引領、帶狀集聚、多點支撐,整體構築“三核三帶多點”的“三維區域佈局”。一是“三核引領”。充分發揮濟南、青島、煙臺產業基礎優勢,率先實現突破發展,打造全省醫養健康產業發展高地。二是“三帶集聚”。包括藍色海洋健康產業帶,由青島、東營、煙臺、濰坊、威海、日照、濱州七市組成;運河養生健康產業帶,由濟南、棗莊、濟寧、德州、聊城、菏澤六市組成;魯中南山區健康產業帶,由泰安、淄博、萊蕪、臨沂四市組成。三是“多點支撐”。結合各地產業特色和地域特點,確定了濰坊(健康食品)、濟寧(健康文化)、泰安(健康旅遊)、威海(醫療器械)、臨沂(養老養生)、菏澤(生物醫藥)等6個產業發展支撐點。

醫養健康產業在我省首次提出,經過與相關部門、專家學者反覆研究論證,明確了產業概念,釐清了產業邊界,確定了十大重點領域,分別是醫療服務、健康教育與管理、健康養老、生物醫藥、醫療器械與裝備、中醫中藥、體育健身、健康旅遊、健康食品和健康大數據。在充分考慮我省產業發展基礎和特色優勢、積極對接國家和省相關最新政策基礎上,提出了各產業領域的重點發展內容。同時,《規劃》以專欄的形式,圍繞十大產業領域提出了160餘項重點項目,發揮帶動作用,支撐產業發展。

《規劃》提出“八個一批”:實施一批創新工程、推進一批重點項目、扶持一批龍頭企業、探索一批“互聯網+”模式、集聚一批高層次人才、打造一批高端產業園區、建設一批健康特色小鎮、培育一批知名品牌。

據省衛計委介紹,根據我省醫養健康產業發展實際,初步確定設立2支醫養健康產業母基金,目前第一支母基金已經設立,總規模100億元,將對發展潛力大、引領帶動作用強的重大項目予以重點扶持。

青島將成醫養產業千億級城市 膠東國際機場基地項目開建

2.29日上午,青島航空膠東國際機場基地建設項目開工啟動儀式在膠州順利舉行。膠州市政府、膠東機場臨空經濟區管委會、青島機場集團、各駐場單位以及南山集團、青島航空有關領導及工作人員出席儀式。

青航基地項目是膠東臨空經濟示範區落戶的5個航空公司基地項目之一,也是繼東航、山航後正式開工建設的第三個航空公司基地項目。該項目由青島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總投資12.3億元,其中一期投資約7.7億元,建築面積約7萬平方米,建設辦公區、機務維修區、維修機坪三部分,將於2019年新機場轉場運營前投入使用,項目建成後將滿足30架飛機的保障需求。

據悉,青島航空基地建設項目由辦公區、機務維修區、維修機坪三部分組成。其中辦公區計劃分三期建設,機務區分兩期建設,預計一期建成後,能夠滿足青島航空30架飛機、3000餘員工的辦公和機組住宿需求。二期建設將於2020年啟動,以打造集辦公、住宿、生活為一體的商務綜合體為目標。

自2014年4月26日開航以來,青島航空已擁有14架A320-200型飛機,開通了成都、哈爾濱、長沙、南京、煙臺、長春、銀川、貴陽、南寧、蘭州等40餘條航線,航線網絡涉及東北、西南、華南、西北等地區,航線佈局進一步清晰。膠東國際機場的轉場和啟用,是推動青島民航發展的重要基礎,青島航空也將以此為契機,發揮主基地航空公司的責任和作用,密切配合膠東機場和市政府戰略部署,立足青島,面向東北亞,輻射全國,逐步將自身打造成為東北亞區域一流的航空公司,助力膠東機場區域樞紐建設。

青島將成醫養產業千億級城市 膠東國際機場基地項目開建

3.為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按照 《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17號)等相關要求,青島市物價局、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近日聯合下發 《關於明確物業服務收費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我市現行物業服務收費政策的部分規定做了進一步完善,該通知自7月1日起執行。

政策明確提出,因服務成本變化需要調整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標準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真實、完整的物業服務成本向業主公開,並經專有部分面積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書面同意。在調整物業公共服務費標準之日起十日內,將上述公開記錄、業主書面同意材料、調整後的服務等級及收費標準向所在區市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與原政策相比,《通知》主要提出以下幾點要求。一是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應將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者調整後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報送價格主管部門、物業主管部門進行備案。二是對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前期物業服務過程中,房屋空置六個月以上的,物業服務費按照不超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60%交納。三是規定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前期物業服務過程中,儲藏室、車庫不得計入物業公共服務費的計費面積之內,但改變設計用途用於居住的除外。四是在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前期物業服務過程中,車位超過一個月未停放機動車的,免收停車服務費。五是制定了市內六區的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前期物業車位場地使用費政府指導標準。六是明確了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收入以及車位場地使用費等收益資金歸全體業主共有,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收取的,應當單獨列賬,獨立核算,按季度將收支明細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月,公示記錄留存備查。七是若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對物業服務收費有爭議的,可以向各區市價格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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