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再」字,說明賈璉曾發過一筆三二百萬的財?真會做夢啊!

《紅樓夢》中關於林黛玉家產的問題,一直以來被紅學家乃至紅迷們爭論不休,莫衷一是。有的人認為林如海根本沒有給黛玉留下多少家產,林黛玉就是無依無靠投奔了賈府的窮親戚,是一無所有的,吃穿用度,一草一紙,花的都是賈府的錢。有的人認為林如海給黛玉留下了鉅額的家產,但是這些錢被賈府侵吞了,用來修建省親別墅了。

一個“再”字,說明賈璉曾發過一筆三二百萬的財?真會做夢啊!

林如海到底有沒有給黛玉留下家產呢?逍遙子認為是有的。林家祖上曾襲過列侯,業經五世,至如海,便從科第出身。雖系鐘鼎之家,卻亦是書香之族。這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欽點出為巡鹽御史。我們知道,巡鹽御史是明清時期的一個重要官職,那時候鹽業掌握在國家手中,禁止民間販私鹽,這一塊利益很大,可以說是一個肥缺,皇帝一般只任用身邊親信。由林如海的官職我們可知兩點,第一,林家深得皇帝信任;第二,這個肥缺油水不會少,也就是說林家不缺錢,甚至可以說富得流油,不然也稱不上鐘鼎之家,也不會業經五世而不衰。而且林如海沒有兒子,只有黛玉一個寶貝閨女,他的家產不留給黛玉留給誰呢?所以,黛玉雖然投奔到賈府,但並不缺錢。

原文中有過幾處明確的描寫,細心的讀者會發現,林黛玉的生活費不是從公帳上出的,跟三春不一樣。原文第二十六回,寶玉院裡的小丫頭佳蕙跟小紅聊天說:“我好造化!才剛在院子裡洗東西,寶玉叫往林姑娘那裡送茶葉,花大姐姐交給我送去。可巧老太太那裡給林姑娘送錢來,正分給他們的丫頭們呢。見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兩把給我,也不知多少。你替我收著。”

由此可知,林黛玉的家產根本就沒有被賈府侵吞,而是由賈母代為保管。林黛玉的生活費是賈母每月專門派人送去的,從這一點,我們似乎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林黛玉的生活費花的是自己家的錢,是她父親留給她的遺產,不是賈府的錢。

一個“再”字,說明賈璉曾發過一筆三二百萬的財?真會做夢啊!

關於賈璉是否侵吞了黛玉的財產,逍遙子之前也寫過帖子來分析這個問題(詳見: )今天逍遙子單來說說認為黛玉的家產都被賈府(特別是賈璉)侵吞了的證據。被引用最多的證據來自原文第七十二回,賈璉說了一句:“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很多人揪住這個不放,既然賈璉說了“這會子”又說了“再”且還是“三二百萬”,也就是說前面他曾發過這樣的橫財,找來找去,最可疑的就是林黛玉家產的去向,因為林如海病重時,是賈璉帶了黛玉回南方並在林如海逝世後帶回的,彼時黛玉尚小,也就是說,他最清楚林家財產。但僅憑一句話,就推斷為是賈璉貪了林黛玉財產,或賈府貪了林黛玉財產,顯得太過武斷了些。我們先來看看賈璉說這句話的時候的情景:

賈璉向鴛鴦道:“這兩日因老太太的千秋,所有的幾千兩銀子都使了.幾處房租地稅通在九月才得,這會子竟接不上.明兒又要送南安府裡的禮,又要預備娘娘的重陽節禮,還有幾家紅白大禮,至少還得三二千兩銀子用,一時難去支借.俗語說,`求人不如求己-.說不得,姐姐擔個不是,暫且把老太太查不著的金銀傢伙偷著運出一箱子來,暫押千數兩銀子支騰過去.不上半年的光景,銀子來了,我就贖了交還,斷不能叫姐姐落不是。”賈府這時候已經左支右絀,財政困難,沒了現金流,敗落之兆已現,從宮裡的太監們接二連三變著法兒來賈府索要銀子即可知,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因為沒錢,賈璉也開始打起了賈母的主意,通過鴛鴦向賈母借當。這邊鴛鴦尚未把賈母的東西搬出來給賈璉去抵押,那邊夏太府打發了一個小內監來要“借”二百兩銀子(上兩回還有一千二百兩銀子借了沒還呢),鳳姐叫平兒,"把我那兩個金項圈拿出去,暫且押四百兩銀子”,打疊起一半與小太監,那一半命人與了旺兒媳婦,命他拿去辦八月中秋的節.那小太監便告辭了,鳳姐命人替他拿著銀子,送出大門去了.這裡賈璉出來笑道:“這一起外祟何日是了!"鳳姐笑道:“剛說著,就來了一股子。”賈璉道:“昨兒周太監來,張口一千兩.我略應慢了些,他就不自在.將來得罪人之處不少.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

一個“再”字,說明賈璉曾發過一筆三二百萬的財?真會做夢啊!

通過上面的描述可知,賈璉當時正因為銀子的問題焦頭爛額呢,又有人來趁機勒索,賈璉無奈之下感嘆一句“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這就和我們平時做夢買彩票中了五百萬一樣,因為正缺錢,所以做夢都在想著最好能夠發一筆橫財。但也只是“做夢”才有的事,不是真的就能中。如果說我的這個比喻還不夠清楚明白的話,倒是想起了有一位網友給出的一個比喻:某小夥子考上了一所好大學,畢業找了份好工作,過了兩年又娶了個溫柔漂亮又賢惠能幹的媳婦。某一天,小夥子的老媽跟小夥子說:兒啊,你現在工作也穩定了,也成家了,趕緊“再”給我生個大胖孫子,媽就心滿意足了。這裡老人正是因為還沒有孫子,才需要兒子趕緊給生個孫子,而不是已經有孫子了,還要“再”生一個。同樣的,賈璉的這個“再”字是說現在這一堆的要花錢的地方,除非能“再發一筆財”才行,這裡的“再”是指需要有其他的進項,而不是之前已經發過這樣一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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