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軍頭疼?繼酷派之後,又有人起訴小米專利侵權,並索賠5000萬元

雷軍頭疼?繼酷派之後,又有人起訴小米專利侵權,並索賠5000萬元

文/李俊慧 審校/陳莉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但叮蛋的蒼蠅也未必就一定能得償所願。

自2018年1月以來,有關小米估值千億美元即將上市的信息“滿天飛”,與之相對的是,也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專利權人站出來起訴小米。

截止目前,拋開愛立信與小米在印度有尚未了結的專利糾紛,僅在國內市場,小米已經先後遭到酷派和該案專利權人的起訴,這兩家原告數案合計索賠額已達到1.2億元。

聞風而至:酷派等多個專利權利人爭相起訴小米

雷軍頭疼?繼酷派之後,又有人起訴小米專利侵權,並索賠5000萬元

2018年6月底,因涉嫌侵犯3GPP標準必要專利,小米又被一專利權人袁弓夷起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件專利的索賠金額高達5000萬元。

事實上,除了這兩家專利權人之外,小米在國內還與皇家KPN公司有尚未了結的專利糾紛。

2018年2月6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該案進行了開庭審理,皇家KPN公司已將索賠金額翻倍,從930萬元提高至1860萬元,但尚未宣判。

前車之鑑:上市前夕發起專利訴訟和解週期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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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因捲入專利訴訟糾紛而影響上市進程的代表非永安行莫屬。

2017年4月18日,“無固定取還點的自行車租賃運營系統及其方法”專利持有人顧泰來,以侵害其發明專利權為由將永安行先後訴至蘇州、南京等法院。

2017年5月6日,常州永安發佈公告稱“因出現媒體質疑事項”,決定暫緩後續發行工作。

2017年6月6日,由於顧泰來拒不到庭參加法院審理,蘇州中院判定永安行共享單車系統不落入顧泰來的專利保護範圍,並依法作出判決“駁回原告顧泰來的訴訟請求”。

2017年7月28日,永安行發佈公告重啟IPO發行,並於2017年8月17日正式上市交易。

一本萬利:從機構到個人小米緣何被輪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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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小米IPO前夕,始終爭論不斷的莫過於小米模式,到底是硬件模式,還是互聯網模式。

相關數據顯示,2018年一季度小米智能手機收入佔比67.5%,而互聯網業務僅9.4%,這一比例在前3年都未超過10%。由於IPO前夕,待上市公司的估值處於博弈期,不斷髮酵的專利訴訟風險,也有可能壓低小米的議價能力。

比如,在袁弓夷訴小米一案中,原告訴稱,小米公司未經其許可,在國內生產銷售的小米5X、小米Max2、小米Note3等12種小米系列手機使用了涉案專利技術,落入了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那麼,以這12款手機的銷量為基礎,按照一定的索賠標準測算,很容易推算出一個相對靠譜的索賠金額。

當然,必須說明的是,只要小米不與包括愛立信、酷派等各類訴訟主體提前達成和解或許可合作,那麼,這些據以起訴的專利勢必需要經過專利無效的檢驗,而這些索賠金額可能暫時也未必成為需償付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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