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紀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


近日,張家界市紀委對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予以通報。

1.永定區橋頭鄉熊家邏村黨支部書記周自安、村主任熊朝登截留侵佔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2005年至2016年,周自安與熊朝登將集體土地造冊分別登記在本人及各自親屬朋友等人名下,截留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共計256346.85元,其中235684元進入村賬,其餘20662.85元被周、熊二人佔為己有。2018年5月,周自安、熊朝登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慈利縣苗市鎮黃花溪村黨支部書記周宏喜、原黃花村支兩委委員趙和平虛報挪用集體資金問題。

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周宏喜在擔任原黃花村(黃花村後與保安村合併為黃花溪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前後三次與趙和平商定,採用虛列工程款和會議費等方式虛報資金共計213512元,用於開支在村賬中不能列支的有關費用。另外,周宏喜、趙和平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5月,周宏喜、趙和平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慈利縣南山坪鄉沙灣村黨支部書記黃大見、村黨支部委員兼報賬員郝伯再、村委會委員譚紅英虛報挪用集體資金問題。

2017年初,慈利縣南山坪鄉沙灣村黨支部書記黃大見與村黨支部委員郝伯再、村委委員譚紅英等人商議後,偽造申請報告、會議記錄、施工合同等報賬資料,以虛構溝渠硬化工程名義,套取資金50000元,用於其他村級事務支出。2018年5月,黃大見、郝伯再、譚紅英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桑植縣馬合口白族鄉雙泉村原黨支部書記谷湘菊套取侵佔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問題。

2011年4月至2018年2月,谷湘菊利用職務之便,從本村生態公益林補償款中套取239295元,其中215614.82元用於村級事務支出,剩餘23680.18元被谷湘菊佔為己有。另外,谷湘菊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5月,谷湘菊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以上4起典型問題,充分說明少數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黨紀法規意識不強,有的截留侵佔國家補助資金,有的虛報挪用集體資金,已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損害集體利益,一定程度上敗壞了黨員幹部形象,必須嚴肅處理。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決治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不斷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的紀律保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