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频繁更迭,净现金流告“负”,长江财险换帅遭“拒”

险企换帅在保险行业已司空见惯,但高管任职被监管层回复“不予核准”则甚为鲜见。

日前,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江财险”)总经理任职的申请就遭到了银保监会的“拒绝”。这家湖北首家法人保险机构,曾被当地寄予带动区域金融发展的殷切希望。如今,开业六年有余,却正在经历高管频繁更迭、经营业绩堪忧、业务拓展乏力、净现金流频频告急的尴尬。

大股东财务干将“上位”遭“拒”

6月28日,银保监会网站共计披露15则任职资格结果。其中,有14则任职资格予以批复,涉及14家险企的16位高管。另有1则“不予批复”的高管任职引发业界哗然,这位任职被“拒”的就是长江财险高管宋静刚。

银保监会批文(银保监许可〔2018〕296号)显示,“长江财险关于宋静刚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长财险人〔2018〕52号)收悉。经审核,宋静刚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下称《保险董监高任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予核准其担任你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事实上,险企高管任职资格核准请示“不予批准”的案例并不常见。

上一次险企高管任职资格不予许可的案例,还要追溯到2015年2月。当时,原保监会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田爱学任董事一职未予以批准。

至于此次宋静刚任职资格被“拒”的理由,有保险业内人士分析,“或与其无保险从业经验有关”。

有关宋静刚的任职履历,不得不提到长江财险的股东背景。

据了解,长江财险的主发起人包括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中国国电”)、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国电资本控股公司(下称“国电资本”)、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根据天眼查,国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国电资本合计持股比例达34%,是长江财险的实控人。作为主要发起人,中国国电对与长江财险成立之后没少“操心”。

长江财险2017年年报显示,2017年4月,由于原总经理因故辞职,经公司大股东推荐,由宋静刚作为经营管理临时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务。

资料显示,宋静刚曾历任龚嘴水力发电总厂财务经营部副主任,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营部财务负责人、财务部副经理、财务产权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

如上所述,在任职长江财险之前,宋静刚长期在中国国电系统供职财务岗位。

临时高管“超期服役”成顽疾

今年4月底披露的2017年年报显示,宋静刚现任长江财险拟任董事、拟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其职责主要包括: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等。

长江财险官网“资讯中心”刊登了多条宋静刚作为公司高管参与的各项公开活动:2017年5月15日,公司党委副书记、经营管理临时负责人(拟任总裁)、拟任董事宋静刚拜会湖北原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同日接待中国国电财务相关负责人;2017年6月,公司拟任董事、拟任总裁、党委副书记宋静刚一行赴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拜访;2017年5月底-11月,长江财险武汉分公司、江汉中心支公司、黄冈、荆州、恩施区域分支机构以及江苏、北京、山东等分公司也均留下了宋静刚调研的足迹……

长江财险官网显示,在今年2月召开的2018年工作会上,公司拟任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宋静刚作了题为《树信心 补短板 谋大势 干实事 坚持质量效益差异化发展 坚决打赢扭亏脱困攻坚战》的工作报告。

换而言之,从2017年4月到2018年2月,宋静刚始终以临时负责人的身份执掌长江财险。这显然超过了监管规定的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的红线。

不过,临时负责人“超期服役”的并不仅仅是宋静刚。确切来说,这是长江财险的一大“顽疾”。

在宋静刚之前,长江财险前任总经理的彭柱石在任临时负责人期间,也曾“超期服役”。

公开消息显示,从2016年二季度起,彭柱石以副总经理、临时负责人的身份主持工作。直到2017年3月8日,原保监会终于批准了彭柱石的长江财险总经理任职资格。

经营形势不容乐观

作为湖北省首家全国性法人财产保险公司,开业于2012年4月18日,注册资本12亿元的长江保险背负着武汉以及湖北对进军金融保险业的期冀。

当时出席开业典礼的湖北省主要领导表示,长江财险不仅填补了湖北法人保险机构的空白,而且对打造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具有重要作用。希望长江财险立足湖北、面向全国,努力打造成全国一流的专业化财产保险公司。时任中国国电党组书记、副总经理的乔保平也公开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国电将在火电、水电、新能源、电厂固体排放的综合开发、金融等五大领域,与湖北开展深层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合作已成事实,不过,是否能实现共赢还不好说。因为频繁换帅,经营战略尚不稳定,目前对于长江财险来说挑战并不小。

仅从高管层来看,仅仅成立六年的长江财险,已经更换了三任总经理。2012年4月,原保监会核准邵国勇任长江财险首任总经理;2014年6月,长江财险总经理郑则鹏的任职资格被核准;2017年3月,监管层再次核准彭柱石任长江财险总经理。再加上此番被监管层拒绝的“拟任”了一年多的宋静刚,长江财险主抓经营的高管岗位已更替4人。

从经营状况来看,长江财险更是不容乐观。年报显示,2017年长江财险实现总保费收入7.68亿元,营业收入4.99亿元,比去年同期的6.36亿元,同比下降21.53%;净利润方面,亏损约1.098亿元,2016年亏损约为6214.6万元。

保费收入高度倚赖股东方的关联交易,也是长江财险不得不面对的业务现状。以2017年为例,中国国电所属单位该年度与长江财险的财险关联交易达2.807亿元,占到当年同类交易金额的56.89%;2016年,长江财险与中国国电所属单位的关联保费也达2.64亿元,同类占比47.77%。

此外,现金流的压力多年来一直困扰着长江财险。2017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净现金流为-2.19亿元,净现金流小于零。其中,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7820万元,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为-1.404亿元(报告期内购买未到期资管产品)。

对此,长江财险解释,受保费收入同比减少,结案率提高、再保险业务高比例分出及再保险业务结算方式等综合影响,2017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负;投资活动净现金流负数主要是受产品未到期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7年第四季度,长江财险收到原保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工作的监管函【2017】40号。监管层认为,长江财险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对此长江财险表示,公司认真组织了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保送监管部门。同期,长江财险还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被央行武汉分行罚款40万元。

眼下,长江财险最棘手的是不得不紧急寻觅一位“新帅”挑起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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