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法院通過案件回訪制度 助推司法廉潔

“辦案法官效率高,第一時間組織我和對方進行了調解,達成了一次性付款的協議,法官又為我們辦理了訴訟費減半收取手續,我很滿意!”近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紀檢組、監察室幹部對一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當事人進行電話回訪時,聽到了這樣的回答。

香格里拉市法院通过案件回访制度 助推司法廉洁

為加大社會對法官工作作風建設和生活作風情況的監督力度,避免審判、執行人員在辦案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發生,香格里拉市法院積極探索並推行案件回訪制度,旨在通過案件回訪提升審判人員的質量意識,從而助推司法廉潔、促進司法公正。

香格里拉市法院通过案件回访制度 助推司法廉洁

我院分別從已審(執)結的刑事、民商事、行政非訴、執行案件中隨機抽取回訪案件,由紀檢組、監察室對案件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進行回訪。對回訪人就本院辦案人員是否存在違規超標準收費;是否存在久拖不結、久拖不執;是否存在違反“五個嚴禁”相關規定,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饋贈及吃請;是否存在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是否存在法院內部幹警干擾辦案等問題進行詢問。回訪採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集中回訪和即時回訪相結合,以實地走訪、電話回訪、委託特約廉政監察員回訪等形式進行。

審稿:李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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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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