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赣县区高一新生招生录取规定!

2018年秋学期

高一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开始啦

让我们一起去了解

今年赣县区高一新生的入学政策吧

2018年赣县区高一新生招生录取规定!

赣县中学简介

赣州市赣县中学创办于1955年,1980年被省政府确定为江西省重点中学,学校分南、北两个校区,建有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2个,篮球场30个,排球场20个,羽毛球场18个,拥有在校学生13364人,教职工767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4人,省级特级教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12人,省学科带头人52人,省市骨干教师98人。

2018年赣县区高一新生招生录取规定!

2018年赣县区高一新生招生录取规定!

高一新生学区划分及划分原则

2018年赣县区高一新生招生录取规定!

1学生本人为梅林镇户籍的

学生本人为梅林镇户籍的城区初中毕业生生源,按学生本人的户籍地址分配南北校区生源:

北校区生源:

1.户籍地址在赣新大道以北(除上林春天小区)为北校区生源;

2.赣新大道从东到西至燕塘北路与燕塘南路交汇点以北为北校区生源;

3.燕塘南路至梅林大街交汇点以西为北校区生源;

4.燕塘南路与梅林大街交汇点往东至银河大道交汇点以南为北校区生源;

5、梅林大街与银河大道交汇点至杨仙大道以西为北校区生源;

南校区生源:

1、梅林大街与银河大道交汇点至杨仙大道以东为南校区生源;

2、赣新大道从东到西至燕塘北路与燕塘南路交汇点以东为南校区生源;

3、燕塘南路至梅林大街交汇点以东为南校区生源。

2018年赣县区高一新生招生录取规定!

2学生本人为非梅林镇户籍的

学生本人为非梅林镇户籍,但父母在城区拥有自己房产的,按房产所在地划分学区;父母在城区没有自己房产,则在相应名次段内由电脑随机派位分配校区。

2018年赣县区高一新生招生录取规定!

原则上录取到南、北校区的城区初中毕业生不再予以更换校区,但赣县二中、赣县四中毕业入学的新生,如系家庭住址变动等原因确需更换校区的,需自行找到相同或相近(3分之内)分数的有变换校区意愿的学生及家长协商,并凭双方协议到录取校区办理更换手续。

2018年赣县区高一新生招生录取规定!

一、 我区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地区,享受国家对贫困地区高考学生的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优惠政策,高考考生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条件是:学生本人必须拥有我区户籍,且具有我区高中3年学籍并在我区实际并连续就读3年。

2018年赣县区高一新生招生录取规定!

二、 为达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教育部、财政部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750、1000、1250元每学期三个不同的标准给予国家资助。

2018年赣县区高一新生招生录取规定!

三、为激励我区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区委、区政府对中考成绩优秀的学生采取了以下奖励措施:

1、对报考了赣县中学南、北校区且中考成绩列全区前60名并在南、北区校实际就读的学生:

按全区前10前奖励50000元/人;

第11—20名奖励38000元/人;

第21—30名奖励16000元/人;

第31—40名奖励9000元/人;

第41—50名6000元/人;

第51—60名奖励3000元/人。

2、凡录取在赣县中学南、北校区就读并以赣县中学南、北校区学生身份参加当年高考:

获得江西省状元的奖励10万元/人(录取清华、北大再奖励3万元);

获得赣州市状元的奖励7.5万元/人(录取清华、北大再奖励3万元);

考取清华、北大奖励8万元/人;

全区文科、理科前10名奖励5000元/人

2018年赣县区高一新生招生录取规定!

鲲鹏展翅凌万里,逐梦扬帆就起航

赣县中学南北校区

以雄厚的师资、优异的办学业绩

期待学子们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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