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國投公司請您來當「掌舵人」

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聘漳平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

漳平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1名。

二、選聘職位主要職責

按照“管資本就要管黨建,管人就要管黨建”的原則,董事長擬作為黨委書記,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作為國有出資人的代表,負責企業全面工作,對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承擔“資本管理中心、戰略實施中心和財務中心”的國有資本運營管理職能。主要開展投資企業管理、國有資本運營與管理、產業投資、股權投資管理等業務。

三、選聘人員資格條件

1.中共正式黨員,在福建省行政、事業單位中擔任科級領導及以上職務滿5年,或福建省範圍內國有企業擔任相當於科級及以上職務滿5年(以上任職經歷可累計,任職經歷計算至2018年5月31日,下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較強的資本運營、經營管理、融資、決策判斷、組織協調、改革創新、風險預估及管控等能力,具有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和敬業精神,熟悉黨務工作、經濟工作和企業經營管理的優先。

3.原則上年齡在55週歲以下(1963年5月31日以後出生),特別優秀的可以適當放寬;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近五年年度考核為合格(稱職)及以上,同等條件下,年度考核優秀或受過縣級以上綜合表彰的優先;

6.具有以下情形不得競聘公司董事長: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組織處理和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失信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年薪制,待遇標準按漳平市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規定執行。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基本年薪按上年度漳平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確定。

五、報名時間及要求

1.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止。

2.報名辦法:《漳平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報名表》(附後)可從漳平政府網(www.zp.gov.cn)資料下載欄下載。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及網絡報名。現場報名地點為漳平市委組織部幹部科(地址:漳平市和平中路53號市委三樓),應聘者應隨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網絡報名可將報名表及有關證明材料發送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繫電話:7523856。

3.有關要求:

(1)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明書及能夠證明本人工作經歷和近年來主要工作業績(成果)的有關證明材料複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4張(證件取得時間和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31日,報名資料恕不退回)。

(2)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六、選聘程序

1.資格審查

由市委組織部彙總報名情況,按照選聘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的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2.確定考察人選

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組織評審,擇優提出10名初步人選,報市國企改革領導小組確定3名為考察對象人選。

3.組織考察

對初步人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考察初步人選的實際能力、工作實績和個人信貸誠信等情況,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提出建議人選,報市委研究確定擬聘任人選。

4.體檢

組織擬聘任人選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5.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國資辦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七、管理

1.根據有關規定,被聘用人員先試用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為三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只發放試用期間基本年薪。聘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者,可續聘。聘用人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連續兩年經營業績指標完成率無法達到70%以上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質量責任事故、嚴重環境汙染事故、重大違紀違法及糾紛事件,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3)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受到黨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4)企業兼併、重組等政策性原因。

2.聘用人員應當遵守《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與市國資辦(主管部門)簽訂《勞動合同書》及《經營業績目標責任書》。

3.聘用後必須辭去現任職務,原單位身份不再保留,終止與原單位人事關係,並將人事檔案轉入漳平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實行人事託管或人事代理,同時參加企業社會保險。

本公告有關內容由漳平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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