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一張截圖在網絡上火了!
自稱是“宜春老年大學學員”的市民
在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建議:
鼓勵市民主動申請放棄養老金…
該市民稱:
為了為國家減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該加強引導,鼓勵宜春市民主動申請放棄領取養老金,讓我市市民要有大局意識,多為國家著想,不能只顧自己的利益而侵害國家利益,我們應該把更多的錢放在更需要的地方,比如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希望工程等等都需要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以鼓勵市民把錢捐給國家,把錢放在更需要的地方,為國家分憂,對於主動申請放棄養老金的個人,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給獎勵證書,在2019年1月-2019年12月開始接受市民主動申請放棄領取養老金的申請,2020年1月起,對仍舊不主動申請的個人採取直接劃扣社保金的辦法,列入黑名單,並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我市市民要多為國家想一想,現在養老金緊缺,大家不能只顧自己不顧國家,對於這種只顧自己利益的行為,卻不為國家考慮的個人,已經喪失了做人的基本資格,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建議沒收財產,直接驅逐出境。
宜春市老年大學學員
表情如下↓↓
對此建議,宜春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回覆稱:建議中提到的強制規定市民主動放棄領取養老金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因此,該建議不具可行性。
關於您所提鼓勵宜春市民主動申請放棄領取養老金問題,現回覆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您建議中提到的強制規定市民主動放棄領取養老金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因此,該建議不具可行性。
來看網友怎麼說
社保專家
你可以不領
但無權要求他人放棄
對於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可按社保法規定依法領取養老金作為參保的待遇。但是,個人是否有權利放棄領取養老金?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副教授、社保專家魯全表示,依法發放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是政府的義務,政府必須依法履行這一義務。“說到個人有沒有權利放棄,當然可以的,政府發給你錢,你不去領就行。個人不去領取養老金,也沒有哪個部門會去追責。但是你不領,不能要求別人放棄領取,更不能要求政府不履行發放養老金的義務。”魯全表示,建議中對不放棄申領養老金的個人進行處罰,就更於法無據了。
一直以來
養老金都是大家關心的話題
近日
一重磅政策出臺
7月1日起實施!
國務院印發通知
決定建立——
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通知》明確,我國將通過實行部分養老保險基金中央統一調劑使用,合理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對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來源/綜合環球網 南昌晚報 網易新聞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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