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爲給丈母娘治病 私造槍枝打獵獲刑二年

近日,福建省周寧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私造槍支案,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據悉,何某的丈母孃患有胃癌,常年吃藥不見好轉,急壞了何某小兩口。不知從哪聽說用紅豆杉燉野豬肚可以治胃癌,但野豬肚少價格又昂貴,於是何某萌生了自己打獵的想法。2013年前後,何某從他人處購進一支射釘器後,為了滿足打獵所需,決定對射釘器進行改造,便購買了無縫鋼管、紅外發射,將射釘器改造成了射釘槍。2016年7月23日晚,何某攜帶該改造射釘槍到山上打獵,在打獵的過程中被公安局當場查獲。經鑑定,該槍支以火藥發射為動力,可正常擊發金屬彈丸,槍口比動能為182焦耳/平方釐米,可認定為槍支。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非法制造槍支一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釋法:國家對槍支實行嚴格管制,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規定持有、製造、買賣、運輸、出租、出借槍支,像經常打獵用的鳥銃、射釘槍等具有強大的致傷力,屬於嚴格管控物品,但因法律意識淡薄,目前仍有不少山林地區居民有用鳥銃、射釘槍等打獵的習慣,根本沒有意識到制、持有和使用這些槍支是違法行為,從而觸犯法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