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被害案嫌犯落網:遇害者曾是其代理律師

律師被害案嫌犯落網:遇害者曾是其代理律師

律師被害案嫌犯落網:遇害者曾是其代理律師

殺害衡陽南舫律師事務所律師金鐘的犯罪嫌疑人熊志平被警方抓獲。

衡陽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6月22日,衡陽南舫律師事務所律師金鐘在富安大廈辦公室內被熊志平持刀殺害。案發後警方發現熊志平藏在珠暉區東陽渡鎮東陽村八村清水塘附近的山林中,妄圖逃避打擊。

6月27日和28日,80餘名警力展開地毯式搜查。6月28日上午7時許,民警在鐵路燈塔下的民房內抓獲熊志平,他當時正在熟睡。民警從其身上搜出一把刀,至此,“6.22”殺人案成功告破。

2014年10月2日上午7時,熊志平在經過衡陽珠暉區東陽渡白水泥廠鐵路口時,劉某某駕駛白色轎車從其背後駛過,然後在前面不遠處掉頭對著熊志平行駛,一會兒又轉入東陽渡白水泥廠公路,並停了下來。熊志平走近該車問劉某某為何要跟蹤,這時劉某某、何某某、何某某1三人先後下車,與熊志平發生口角,接著三人分別撿石頭砸向熊志平,熊志平一邊撿石頭還手一邊逃走,三人緊追不捨。

熊志平逃跑至鐵路口摔倒,三人立即衝上來,一人按住熊志平,另兩人動手打了熊志平,致其血流滿面,多處受傷。三人打完後返回車邊,熊志平追過去要求三人賠償,不料三人又將熊志平打倒在地。

三人打完後欲開車逃走,熊志平一氣之下撿塊石頭砸在劉某某的擋風玻璃上,之後,熊志平因傷勢過重倒在車頭。

案發不久,東陽渡派出所幹警趕來,將熊志平送醫搶救。經檢查,熊志平全身多處骨折。

熊志平向法院提起的訴訟請求是:依法判令被告三人共同賠償其醫療費、後期醫療費、誤工費等31.5萬元。熊志平的代理律師正是金鐘。

法院判決認為:熊志平懷疑三被告跟蹤自己,並用石頭擊打三被告乘坐的車輛方向盤致使車輛前擋風玻璃破裂,是導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自身損失60%的過錯。

何某某在處理糾紛時沒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而是推倒熊志平並用拳頭毆打其腰部、肩膀等部位,致其受傷,處理方式欠妥當,對熊志平的受傷有一定的過錯,應對熊志平的損失承擔40%的責任,賠償2.8萬元。

衡陽市公安局一名不願具名的民警介紹,案發當日,熊志平在金鐘辦公室附近徘徊很久,有預謀地朝金鐘胸口捅了兩刀。嫌疑人熊志平性格怪異、偏激,殺害金鐘之前,還傷害過另一名村民。

熊志平認為這起案件的判決沒達到其預期,進而遷怒於金鐘。此因是不是直接作案動機,因熊志平剛落網不久,目前還在審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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