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矿业法重启修法 展限是否重审矿业用地 不同看法仍僵持

赖品瑀 台湾环境资讯协会

25日台湾立法院经济委员会重启矿业法修法,在目前难再有新矿诞生的情势下,矿业问题主要集中在既有202座旧矿区,这些老矿的展限审查要如何保障环境与当地居民安全,立委林淑芬批,目前草案近百条法条,居然只有6条与展限相关,其中4条只是程序规定,关于环评、原民知情同意各一条才是较实质的规定,而这2条也只是“做一半”、“假的”。

矿业法在立院上会期临时会,在无政院版的状况下在经济委员会讨论前17条,但其中保留了7条。政院版草案在月初7日出炉后,由于规避了环评与原民知情同意,引发民间的失望,25日经济委员会重启讨论,却在会前传出民进党打算一天内就出委员会的消息。

台湾矿业法重启修法 展限是否重审矿业用地 不同看法仍僵持

相隔5个多月,立院经济委员会重新审开矿业法的审查。赖品瑀摄

但是否这个星期一定要出委员会进入政党协商,目前仍不确定。今日讨论到44条,其中绝大多都保留了,“深水区”的几个争议法案,其实都还没有实际处理到,且目前立院与经济部之间仍有许多意见分歧,不少委员对于预定要在临时会就完成三读,感到忧心。

环团重申:政院版不如预告版

长期倡议矿业改革的环团地球公民基金会、蛮野心足协会等团体,在会前重申政院版远不如7、8月时矿务局释出的预告版。蛮野心足律师蔡雅滢指出,虽然看似顺应民意取消了霸王条款,第47条删除先行使用土地、第31条删除展限驳回求偿,但第47条改成“国家紧急为难或其他影响重大公益”可为例外,在定义不明确的状况下恐怕遭滥用。

地球公民研究员黄靖庭也重申,政院版架空环评与原民知情同意。虽然政院版定调未曾环评的既有矿业用地将分级重作环评,但环评过程不用停工、且无完成期限,环评结论也只是参考,最终还是由经济部准驳,未来恐怕形成破窗效应,使更多的开发案都不再受环评把关。

而原民知情同意的部分,却连溯及既往都没有,等于包括亚泥新城山等50个目前遭冻结展限审查的大小矿区,都在下一次的送审才需要进行原民知情同意。法扶基金会律师谢孟羽更提醒,按照政院版的原民知情同意,是“有开始跑程序就好”、“一次不够可以问两次、问到同意为止”,业者大可在没有取得原民同意的状况就开始采矿。谢孟羽批,目前政院版仍是将原民知情同意与矿业法的相关许可脱钩处理,没有明订两者之间的法律效果与罚则,因此不管原民同意与否,只要经济部核准了矿业权与矿业用地,业者就可以展开采矿。

林淑芬批评:过度往业者倾斜

除了政院版,共有11个立委提案版本,其中林淑芬版是与环团合作的民间版。在逐条讨论的过程中,矿权展限要定义为重新取得权利或是旧权利延续之争,仍与7月时一样,经济部与立委仍无共识。

“新申请很严、展限很容易。”徐永明大致如此分析现有草案,并认为就算是要视作旧权利的延续,该有的把关还是可以加强力度。林淑芬强调,目前的法规就是展限审查不需要审核矿业用地,而经济部先后提出外国在展限的时候并没有管的那么严、与这样恐怕影响业者的理由,却遭林淑芬炮轰,指出目前台湾的旧矿场就是过去设立时太草率、不若国外严谨——例如亚泥就从来没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且目前草案已提出业者可以提前3年展开申请与审查,甚至政院版还定调审查过程中即便矿权到期都不需停工,如此情况下还在担忧业者权益,实在是过度往业者偏斜,却始终没有考虑过环境与当地居民。

知情同意权与关矿计划如何提? 仍待下次讨论

至于原民知情同意权,要再设定矿业权、取得矿业用地、展限,这三个时间点的何时落实,同样也暂无共识。是要在设定矿业权时就先取得?或是确认矿藏所在、确认矿业用地范围后再做?两个想法都有支持。

目前两百多个既有矿权,约有近百个呈现5年内开采量为0,等于已经没有在开采,遭冻结展限审查的50矿中,也有29个没有开矿实积。这些老矿该如何退场、相应的关矿计划、保证金等法规,却是预告版本有提及环境保证金、政院版则没有的窘况,关矿计划目前也只有新设矿权需要提出。是否能借着展限时也能重新审查矿业用地,并在这个环节要求审查关矿计划?仍是下次要讨论的部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