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產檢可能“打擾”胎兒,產檢次數不宜過多

盲目產檢可能“打擾”胎兒,產檢次數不宜過多

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孕婦懷孕期間應接受4~5次超聲檢查。詳見懷胎十月產檢時間表和產檢項目大全

(1)第一次產檢安排在孕6~8周,主要是排除或及時發現異位妊娠(宮外孕)或異常妊娠(葡萄胎)等,瞭解胚胎是否存活。

(2)第二次產檢在孕11~14周,主要做胎兒NT測量,結合孕婦血清血檢查,評估胎兒染色體異常的風險度。

(3)第三次產檢在孕18~24周,主要是系統篩查胎兒發育及診斷胎兒致命性畸形,包括無腦兒、腦膨出、開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命性軟骨發育不全等。

(4)第4~5次產檢在32~38周,排除一些在妊娠晚期才出現的胎兒發育異常,瞭解臍帶的血流情況,評估胎兒宮內的安危,作為臨床醫生為孕婦選擇分娩時機及方式提供有價值的參考指標。

盲目產檢可能“打擾”胎兒,產檢次數不宜過多

特殊情況下產檢次數可能會多,如畸胎檢查,哪些孕婦應該做畸胎檢查呢?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孕婦,在懷孕3~4個月的時候,都應該聽從遺傳諮詢專家的建議,進行產前畸胎檢查。

(1)年齡38歲以上者。因卵子老化,甚至異常的較多,高齡孕婦產出先天性畸形或者先天性愚形胎兒的危險性較大,所以應進行畸胎檢查。

(2)孕婦丈夫年齡超過55週歲。即便孕婦年齡較小,但因男性精子老化,產出先天性畸形兒的風險也會較高。

(3)習慣性流產者。習慣性流產、有早產史或者發生過多次胎死宮內的婦女再次懷孕後,要進行畸胎檢查。因為這往往是由夫婦一方或雙方染色體異常引起的,再次懷孕仍可能出現畸胎。

(4)妊娠3個月內的孕婦感染病毒。凡患過風疹、帶狀皰疹、單純皰疹、鉅細胞病毒病等病毒感染者或支原體、衣原體感染者,易傳染給胎兒,孩子發育畸形的危險性大。

(5)懷孕初期接受過放射線照射者。孕婦曾使用過能致胎兒畸形的藥物或接受過放射線物質,易造成胎兒畸形,應做畸胎檢查。

(6)夫妻雙方工作常接觸不良因素者。如放射性物質、農藥、有害環境等。

(7)家裡飼養寵物者。因飼養寵物可使孕婦感染弓形蟲病,導致胚胎或胎兒感染,所以孕前應先做弓形蟲抗體檢查,以避免不良後果。

(8)曾生育過畸形胎兒者。曾孕育過無腦兒、脊柱裂或其他畸形胎兒的婦女,再次懷孕後應進行畸胎檢查。因為她們再生同類異常兒的幾率較一般孕婦高。

盲目產檢可能“打擾”胎兒,產檢次數不宜過多

(9)家族中有遺傳病者。家族中有遺傳病者或孕婦本人曾生過一個血友病、色盲、肛門閉鎖、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等遺傳病者,再次懷孕後應預測其胎兒性別,並選擇性實行人工流產。這是因為遺傳病與性別有關,媽媽只傳給兒子,女兒可平安無恙;而爸爸只傳給女兒,兒子則平安無事。

(10)家族中有先天性代謝功能缺陷者。或孕婦本人曾經生育過代謝功能缺陷病兒的,都應做畸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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