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息縣:欠款躲三年 拒執被判刑

2018年6月21日,河南省息縣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被告人黃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歷時近四年,一場婚約財產糾紛終於算落下帷幕。

2014年黃某與姬某經人介紹結為夫妻,但只是按當地風俗舉辦了結婚典禮,並未領取結婚證。姬某於婚前給付黃某家人彩禮款共計十萬元,誰料兩人生活不過一個月就發生了激烈的爭執,黃某遂離家出走,外出打工。

無奈之下,生活困難的姬某一紙訴狀將黃某及其父母訴至法院,要求其償還十萬元彩禮。息縣法院依法進行了審理並判令黃某及其父母於判決生效十日內退還姬某彩禮款共計八萬元。黃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訴,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並於2015年4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5年6月,終審判決生效後姬某依法申請了強制執行。此後,承辦人多次找到黃某家,卻始終不見黃某蹤跡,且其銀行並無任何存款。

2015年10月,黃某母親鄭某因拒絕履行生效判決被依法予以拘留。2015年12月,承辦人依法對黃某家中的三頭黃牛予以扣押,姬某與黃某家人達成和解協議,三頭黃牛作價1.5萬元,三日內另償還1.5萬元,剩餘三萬則於2016年年底償清。

和解協議達成後,黃某及其家人償還了1.5萬欠款,三頭黃牛也進行了交付,但是直至2016年12月,剩餘的三萬元黃某始終不願償還,且承辦人發現黃某購買有某保險完全有能力償還,卻未規避執行常年外出不歸。

2016年12月,息縣法院依法將黃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移送息縣公安局,息縣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並對黃某進行網上追逃。

2018年5月14日,息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6月13日息縣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此案,並於6月19日做出刑事判決,被告人黃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

案件歷時四年,到此終於結束,黃某的一場婚約成為兩家人的噩夢,為躲避執行黃某在外近三年不敢回鄉,家人也因此困擾不斷,而自己最終還坐上了被告席。無視法律,採取多種方式規避執行,最終也不過是害人害己。

(息縣人民法院 梅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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