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名单,隆昌市被命名为首批“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要求,隆昌市积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城市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综合品质显著提升。

隆昌市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以“中国石牌坊之乡”为主题,将牌坊文化、驿道文化、青石文化等地方历史文化,融入到城市建筑、公园绿地和市政道路建设中,建成莲峰公园、白庙子生态湿地公园等重点园林绿化项目5个,着力打造隆昌“本土记忆”。

同时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大力推进城市道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新城核心区“四横四纵一环”路网骨架,推进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服务设施按时竣工,目前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3.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2%。

开展城区造绿工程。以道路、河道和住宅小区绿化建设为重点,精心挑选香樟、黄桷树等本地特色树种绿化城市,成功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32个、“绿化先进单位”64个,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绿地率达35.5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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