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過“婚前協議”的明星,張柏芝謝霆鋒已離婚,周杰倫昆凌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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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一紙婚書也不能保障婚姻了。所謂結婚容易,但離婚,卻是非常麻煩的,這裡面涉及到財產的分割等等問題。對此,很多明星在結婚前就會簽訂一些協議,繼而讓自己日後一旦遭遇這種事情,不用陷於這些糾紛當中。下面我們來看看哪些明星都簽過婚前協議。

張柏芝和謝霆鋒。曾經的璧人,如今卻已離婚。在他們的婚前協定裡是這樣說的,不管日後因為哪些原因分開了,張柏芝可以帶走自己的所有兒女。如今,張柏芝獨自帶孩過活,日子還不算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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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一茜跟田亮。他們倆的婚前協議是這樣的,結婚以後葉一茜在家專心經營家庭,田亮負責在外賺錢打拼。此外,協議還規定老婆結婚之後不能拍戲,只能做主持或者是出席互動。據悉,田亮還跟老婆的經紀公司約定,拍戲的事找她都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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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倫和昆凌。他們的婚前協議是老婆不能跟其他男的有親密接觸,這裡強調的是手也不能拖,更不用說吻戲這些了。現在兩人過得很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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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妹妹和劉強東。那年奶茶妹妹跟了劉強東,很多人都以為奶茶妹是為了錢。其實吧,在結婚之前劉強東就擬定了自己未來10年的待遇,那便是強哥每年的基本工資僅為一元,其他獎勵也是沒有的。也就是說,假如奶茶妹妹跟強哥離婚,澤天是拿不到一分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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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S、許雅鈞。這兩者的婚前協定有些不靠譜。裡面規定互相不能干涉各自的社交,所以呢,假如小S要去陪客戶喝酒,許雅鈞要去泡妞,這些都是在遊戲規則之內的。但這樣規定下的婚姻,還算是婚姻嗎?所以,他們家經常爆出家暴這些負面新聞,也是協議之下的惡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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