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祥萍来到宜昌监狱,办理罪犯提请减刑审查案件。
审 查
郑祥萍副检察长首先来到驻监检察室,对此次执检子系统随机分配的10件提请减刑案件逐案进行了审查,并与驻监狱检察人员一同对案件进行研判,以罪犯的财产刑履行情况为重点,依次核查了罪犯的原判刑罚罪名、原始考核计分材料、间隔期等情况。
通过细致审查,郑祥萍副检察长与驻监狱检察人员发现两名提请减刑的罪犯存在财产刑尚未履行完毕,且均系最后一次减刑,对监狱认定的是否具有财产刑履行能力的证明材料存在疑问。
约 谈
图为市院副检察长郑祥萍深入宜昌监狱办理提请减刑审查案件
随后,郑祥萍副检察长分别约谈了两名罪犯,进一步核实提请减刑的基本材料和询问家庭的相关情况,了解其认罪悔改的态度和履行能力,并通过宣讲法律规定和减刑政策,强调财产刑执行的严肃性,阐明了其重要性。两名罪犯均表示在此次检察官谈话后,将积极履行自己剩余的财产刑,争取减刑早日重返社会。
下一步
郑祥萍副检察长将继续对该批提请减刑案件的审理和裁定活动进行同步审查监督,以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正义。
来源|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作者|钱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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