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副市長被免職!因為這件事……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近些年來,國家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與日俱增,環保督查工作也有序開展。早年間,常有地方官員不重視環保工作,對環保督查輕慢以待,為此付出了代價。近些年來,環保督查的效果越來越好,各地落實整改也越來越積極,不過,依然有一些地方整改不力、或是對整改要求陽奉陰違。

為此,國家開展了全國性、經常性的環保督察“回頭看”,以確保環保整改落實到位。“回頭看”的要義,不僅在於“看”,更在於對那些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官員做出嚴肅處理,以儆效尤。

環保督查“回頭看”的威力到底有多猛?這個問題,恐怕沒有多少人能比前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朱立峰更清楚。近日,這名常務副市長遭到了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的嚴厲處分。而他被處分的原因,正是因為他在最近展開的這輪針對寧夏回族自治區的環保督查“回頭看”中,被發現要對一起嚴重的環保整改不力事件負重要責任。

常務副市長被免職!因為這件事……

朱立峰(右起第三位)

今年6月1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重點督察寧夏各級黨委、政府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情況。

這次“回頭看”的背景在於,2016年7月12日至8月12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寧夏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同年11月,督察組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反饋認為,寧夏對推進綠色發展的艱鉅性、緊迫性和複雜性認識不足,部分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破壞問題突出,一些突出環境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

在6月1日舉行的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展“回頭看”工作動員會上,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吳新雄說,這次進駐寧夏,主要是督察自治區黨委、政府部署推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情況,省級有關部門整改責任落實和工作推進情況,地市級黨委和政府整改工作具體實施情況。

結果,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才來寧夏沒多久,就“揪”出了靈武市白芨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被侵佔後保護恢復不力的大問題。

常務副市長被免職!因為這件事……

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中,發現靈武市白芨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被侵佔的問題。當時的整改方案提出,要對被侵佔區域進行生態修復。

然而,督察組在此次“回頭看”中發現,相關區域並沒有得到生態修復,而且保護區範圍內的數十家化工、拆解企業仍在正常生產。

現場發現,某企業廠區內建有數個汙泥池,池裡堆滿了黑色汙泥,不時散發出陣陣惡臭。而企業所謂的治理措施,僅僅是在汙泥池上搭個棚子。問題暴露了1年半,不僅得不得到解決,反而更加嚴重,自然無法讓環保督查組滿意。

在這個問題上,靈武市委班子裡負責環保工作的領導幹部自然難辭其咎。為此,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書記石泰峰專門作出批示,要求儘快啟動嚴肅追責問責程序;銀川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整改不力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最終,靈武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朱立峰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靈武市委副書記鄔鵬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靈武市副市長馬波、楊國龍被給予記過處分。

不過,說起在環保督查和環保督查“回頭看”中被免職的官員,這次被處分的朱立峰並不“孤單”。在此之前,已有多位官員因為在環保工作上弄虛作假,或是敷衍糊弄而遭到免職處理。

常務副市長被免職!因為這件事……

2017年4月,第三批中央環保督察組陸續啟動對天津、遼寧、山西等7省市的環保督察。中央第一環保督察組一行下沉至天津靜海區,在對天津靜海區水務局有關環境工作問題進行問詢及調閱資料時發現,該局提供的2013年工作檔案中,《大氣汙染防治辦公會議紀要》(第二次)的討論內容裡竟然出現了2015年才發佈的《天津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討論議題,與事實嚴重不符,時間沒有邏輯性。

督察組隨後瞭解到,靜海區水務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到督察組要調閱資料通知後,指使其分管的工作人員虛構事實,編造了2013年度《天津市靜海區水務局大氣汙染防治會議紀要》(第一次、第二次)和《靜海區水務局水務工程建設大氣汙染防治細則》。

結果,對於靜海區水務局向中央環保督察組提供虛假材料一事,天津市委書記李鴻忠,市委副書記、市長王東峰在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件上作出批示,要求嚴肅徹查,堅決追責問責。最終,靜海區水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都遭到了免職。

事實上,就在最近,寧夏靈武市常務副市長被免職之前不久,內蒙古也發生了一起類似事件。

6月6日,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回頭看”進駐內蒙古自治區,有舉報反映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西溝門移民新村木器加工廠噴漆味道濃重,噪聲汙染嚴重,沒有任何環評手續。

常務副市長被免職!因為這件事……

督察發現,該廠在2016年環保督察組進駐內蒙古期間已取締,但此後又重新開工,並擴大了生產規模。當地居民多次舉報,遲遲未解決。而就在本次“回頭看”進駐四天前,該廠才暫時停產,規避檢查。該廠廠房貼有兩張封條,都顯示“和林格爾縣環境保護局封”。其中一張已被撕開,封條時間是2017年1月6日;另一張附在其上,時間2018年6月2日。

通過對比資料,督察發現,對該廠非法生產的電話舉報,早在2016年首輪中央環保督察中已被受理,屬於2016年公示已辦結案件。在呼和浩特市政府網站上還能看到對該廠的問責及處罰情況:凱帝森木門加工廠企業無環評手續,無任何環保治理設施,產生的油漆味、粉塵、噪音環境汙染嚴重;對該廠實施行政處罰10萬元,並予以取締。

也就是說,中央環保督察組來了就“查封”,走後就恢復非法生產。“這正是應付整改、敷衍整改的典型做法。”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工作人員表示,經前期摸底發現,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雖針對反饋意見提出的問題組織了調查摸底等工作,但整改過程仍存在不少問題。

最終,和林格爾縣委對環保假整改相關責任人作出了處理決定:對縣環保局局長劉瑞明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行政職務。對縣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蘇永斌予以撤職。

環保工作無小事,對環保督查缺乏重視,最終必然遭遇惡果。在這個問題上,這些遭到免職、撤職的官員,是鮮活的反面典型。當前,一些地方嘴上說著“綠水青山”,心裡卻只想著“金山銀山”,對於有這種思想的官員,只有在“回頭看”中嚴肅處理,才能讓環保真正落入基層、落入實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