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市城鄉環境整治辦公室負責人就《關於開展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工作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关注」市城乡环境整治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問:目前社會各界都十分關注生活垃圾分類,請簡要介紹一下《實施意見》出臺的背景。

答:近年來,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資源消耗和環境汙染日益明顯,垃圾圍城、垃圾圍村、垃圾圍壩等現象比較普遍。實施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要求,也是利國利民的大事、實事、好事。

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今年1月份,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也對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處理作了部署。2017年,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於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 推進重點民生工程的實施意見》提出“建立健全法規標準,強化生活垃圾分類治理”。今年,又出臺了《關於推進全省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吉林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全省90%以上村莊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農村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全面建立,農村人居環境得到全面改善”的總體目標。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可以有效減輕清運壓力和終端處理壓力,改善城鄉環境,促進資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對於培養全社會資源環境意識,不斷提升廣大市民文明素質具有重要意義。

市委對這項工作高度重視,2018年初,責成市委組織部、市城鄉環境整治辦會同市住建局、市城市執法局、市農委等部門啟動《實施意見》起草工作,組成考察組赴浙江金華考察,並開展專題調研和有關資料收集,研究起草了《實施意見》初稿。在此基礎上,多次徵求各方面意見,修改形成審議稿,並由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

問:請介紹一下《實施意見》的總體思路。

答:在徵求意見過程中,我們收到了各方面提出的很多不同意見。有的認為目前價值相對較高的可回收物基本進入不了垃圾處理系統,且在終端處理設施無法滿足分類要求的情況下,無需再對現有生活垃圾過多細化分類;有的認為應向發達地方學習,進一步細化分類類別;有的認為應對居民進行強制分類等等,這說明社會各界對如何實施生活垃圾分類仍存在較大爭議,也充分反映了目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艱鉅性和複雜性。對此,《實施意見》在借鑑先進地方經驗基礎上,經過深入研究,以“居民可接受、財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廣、長期可持續”為衡量標準,提出了“試點先行、點面結合,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規劃引導、穩妥推進,明確主體、激發動力,建管並重、長效運行,落實責任、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則,《實施意見》總體設計如下:

(一)明確政府的主導作用。從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現狀看,政府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推進過程中必須發揮主導作用,承擔起主體責任,完善相關法規,加大資金支持,強化監督檢查。責任明確的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也應做好帶頭示範,推動全社會參與生活垃圾分類。

(二)循序漸進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生活垃圾分類涉及社會生活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從可操作的角度出發,《實施意見》提出試點先行、引導分類同時開展的總體思路,在部分具備條件的區域對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先行實施示範分類,對於試點城鎮居民,實行強制分類,其他地方居民以教育引導分類為主。

(三)因地制宜確定分類處理方法。考慮各地財力水平、基礎設施水平等因素,避免“一刀切”制定分類、收集、轉運方法,提出由各地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分類處理方式,細化分類收運處置等方面的要求,給縣級政府較大靈活性。

(四)注重系統配套。生活垃圾分類是一項複雜的系統性工作,分類後續的收集、回收、處理等環節直接影響到生活垃圾分類能否順利實施。因此,《實施意見》對分類後端的收運體系、回收體系、終端處理設施建設提出了要求,使其更好地與生活垃圾分類相銜接、與資源回收利用相協調。

總體來看,《實施意見》對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的總體設計思路,符合現階段我市市情,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今後,隨著垃圾分類工作的推進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可逐步對《實施意見》進行調整,使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問:《實施意見》提出在部分範圍內先行試點推進,引導居民自覺開展分類,請介紹一下,具體如何實施?

答:(一)關於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要求

一是強制分類的實施範圍。《實施意見》明確在各縣市區選擇部分鄉鎮街道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選取了梨樹縣梨樹鎮、喇嘛甸鎮,伊通縣靠山鎮、營城子鎮,雙遼市王奔鎮、臥虎鎮,鐵東區城東鄉、七馬路街,鐵西區平西鄉、地直街等10個地方進行試點。對於其它地方,《實施意見》要求要結合實際,選擇具備條件的地方實施生活垃圾分類。

三是強制分類方法。《實施意見》提倡“二次四分”的方法,各地可根據當地生活垃圾成分、收運和處理設施建設情況等,先行分為可腐垃圾、不可腐腐爛垃圾,不可腐爛垃圾再分為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再分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等類別進行分類。

四是時限要求。《實施意見》對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步驟作了明確,從部署動員階段(2018年5月上旬)、試點探索階段(2018年5中旬—8月末)、全面推進階段(2018年9月—2020年9月)、總結提升階段(2020年10—12月)四個階段對工作時間節點、工作節奏進行了安排。

(二)關於教育引導城鎮居民

《實施意見》對教育引導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提出:一是發揮黨建引領作用、黨員幹部模範作用、公共機構示範作用。二是城市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引導居民自覺、科學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三是要求儘快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對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提出規範要求。

問:《實施意見》如何解決分類、收運、回收、處理等環節的系統配套問題?

答:生活垃圾分類是一項非常複雜且系統的工作,如不能打通後續收運、利用、處理等諸多環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將難以持續。《實施意見》因此著重強調了收運、回收、終端處理等設施建設與前端分類工作的配套銜接,避免影響居民生活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和分類效果。《實施意見》要求:一是要建立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收運體系。在收集階段要完善垃圾分類標誌、改造垃圾房、轉運站等。在運輸階段要配備專用收運車輛,避免將分類好的生活垃圾混合裝運。此外,由於目前有害垃圾收運系統還不夠完善,《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快建立符合環保要求的有害垃圾收運系統。二是要建立與再生資源利用相協調的回收體系。全市現存規模龐大的廢品回收網點,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垃圾分類工作,但這些回收點還需規範。對此,《實施意見》提出要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推進垃圾收運系統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銜接,便於對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全口徑管理。三是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類終端處理能力還需加強,設施選址難的問題急需突破。因此,《實施意見》提出應對終端處理利用設施建設加強統籌規劃,探索建立集焚燒、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填埋、有害垃圾處置於一體的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以提高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也便於對各類垃圾集中、高效的運輸處理。

問:保障《實施意見》實施的相關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方面。要求市城鄉環境整治辦公室,負責謀劃、統籌、協調、督查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市直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圍繞目標任務,出臺支持政策,制訂工作標準,加強監督指導。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成員單位職責,保障資金投入,明確資助政策,確保順利推進。鄉鎮(街道)黨委和政府(辦事處)要做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二是突出黨建引領方面。要求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將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處理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和“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的重要載體。要求各級黨員幹部走進各家各戶,引導群眾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充分運用“一事一議”民主決策機制,堅持用市民公約、村規民約規範居民的日常行為,實行網格化管理制度,建立自我管理的長效機制。

三是強化督導考評方面。將生活垃圾減量化處理資源化利用工作列入對縣(市)區及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愛國衛生、鄉村振興等專項考核內容。建立健全垃圾分類激勵辦法,充分發揮市民、農戶參與垃圾分類工作的主動性。採用分級考核制,建立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督查考核評價體系。

四是出臺配套文件方面。為了提高《實施意見》的權威性、操作性、實效性,根據意見的主導思想和要求,我們又組織起草了《關於在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推行“黨建+”工作方法的通知》《關於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公共機構示範行動”活動方案》等系列文件,作為《實施意見》配套文件一併下發,用以實施和指導全市城鄉生活垃圾減量處理工作。

五是營造良好氛圍方面。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垃圾分類意義,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生態意識。開展公共機構垃圾分類示範行動,向全市機關黨員幹部和全體市民發出公開信,積極發動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城鎮、農村、企業等各方面職工和群眾,爭做垃圾分類活動的參與者、宣傳者,積極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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