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鮑師傅”商標侵權的七個問題

事件背景

問題1:“鮑師傅”的當事人稱他們並沒有自己的官網,那麼現在網上出現的大量的帶有“鮑師傅”字樣的網站,這些網站是合法的麼?如果說違法了,那違反的是什麼規定呢?

律師解答:

首先,現在在網上註冊一個網站非常容易的。域名也好核下來,只要是之前沒有的就可以。所以說如果一個牌子名氣很響了,有心人去網上開一個相同的“山寨”網站,不難做到。

但是,如果你的網站經營的項目和別人已經註冊的商標是完全相同的,這種情況下就可能構成侵犯商標權。

問題2:那麼根據我們國家商標有關的法律法規,如果說“鮑師傅”這個商標一旦註冊,其他的企業或者個人還可不可在自己的商標或名稱上使用“鮑師傅”這三個字例如:“XX鮑師傅”、“傳統鮑師傅”、“鮑師傅聯盟”等等。

律師解答:

這個我們要分開來看。

首先說商標,商標是分類註冊的,也就是你想用在哪一類商標或者服務上就註冊在哪一類商品或者服務上。比如說你想做糕點,那就註冊糕點類;我想做律師,我註冊在法律服務類;想修車的人就註冊在修車那一類。我國商標一共分為四十五個類別,前面的三十四類是商品類,後面十一類是服務類。“鮑師傅”商標是註冊在了糕點類,也就是意味著除糕點類外其他種類上依然有可能出現“鮑師傅”。比如說如果有一個“鮑師傅西餐廳”要註冊在餐飲類,我覺得是可以的。這是第一,商標的分類註冊。

第二,在特定商品類,比如說在糕點類鮑才勝師傅已經註冊了“鮑師傅”這三個字,別人再註冊金典鮑師傅,北京鮑師傅、大鮑師傅也好,都應該是通不過的,這構成相同或者類似種類商品或者服務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無法通過。

另外,在企業名稱類能不能註冊含有“鮑師傅”這三個字的公司,這個其實是有可能的,因為商標註冊和企業名稱註冊是兩條線。商標註冊的時候我們採取分類註冊,只要看前面沒有人在這一類註冊就可以。商標註冊是通過全國對比,我國只有一個國家商標局,我們都去那裡註冊。但是企業名稱註冊是分省市註冊的,市是指直轄市。它掌握的標準是在本省或本直轄市範圍之內,前面有沒有字號相同、行業相同企業。比如說比對之前有沒有“鮑師傅食品公司”或“鮑師傅食品店”。它是由幾個部分組成:有區域名稱,比如說河北省;有字號,比如說鮑師傅;有行業,比如說食品;有組織形式,比如個體工商戶。如果前面已經有相同或者近似的話,就不能再申請註冊了;如果前面沒有的話,仍然有可能註冊去這樣一個企業名稱,也就是註冊成立這樣一個公司或個體工商戶。

問題3:報道中提到,鮑師傅表示他註冊商標較晚。鮑才勝師傅的店於04年左右就開店了,但在14年左右才註冊商標,才有了註冊商標的意識。假如說在註冊商標之前,人家已經起名“鮑師傅”或者註冊了“鮑師傅”,那是不是就不算是所謂的山寨了?

律師解答:

其實我覺得他還挺幸運的。幸運在雖然他註冊得晚,但是還是註冊下來了。很多時候是你晚一步,就被別人註冊了。

根據現行的商標法,商標被別人搶先註冊了,你就只能在原有的規模基礎上使用。比如說想要繼續開分店擴大規模,那就不可以了。但是因為你已經先用了很長時間了,所以你可以在原有的範圍之內使用。但是別人就可以去開分店去擴大規模了,就相當於你經營的很多商譽就歸別人了。這是商標註冊晚可能會產生的問題。

另外一個情況是,自己雖然註冊了,但是之前別人已經用了。比如說你在04年開店,14年註冊商標。但在04年到14年之間,別人也姓鮑,人家也做糕點,並在門頭上寫了“鮑師傅”, 那麼即使你註冊完商標也不可以禁止之前一直使用“鮑師傅”字樣的商家使用,因為人家在你申請註冊商標之前就開始使用了。這就是,沒有商標意識、商標註冊晚會產生的後果。所以提醒我們經營者,還是要儘早註冊商標。

問題4:如果是其他的經營者去賣“鮑師傅”的產品,但並沒有經過“鮑師傅”的許可,也不知道從哪裡進的帶有“鮑師傅”字號的糕點,這又屬於什麼性質的問題?比如說,有的說是加盟了,有的是打著“鮑師傅”的旗號去搞培訓,這又是什麼性質?如果是違法的有什麼後果?

律師解答:

如果市面上有銷售印有某個商標的商品,別人已經在該商品上註冊了商標,就要看這個商品是不是正品。如果是正品的情況下,是沒有問題的。比如說有人賣奧迪車,只要賣的是正牌子奧迪車,那麼奧迪公司只能讓他賣,因為奧迪公司無法控制市場。這種情況我們叫商標權的一次用盡原則,即銷售一次就不能再管別人賣不賣了。

律師解答:

主要還是要通過權利人自己維權。自己的權利,應當靠自己維護,不能在權利上睡覺。這點上我要提醒師傅鮑才勝,假如他是商標權人,他應主動打假主動維權,去起訴他們讓他們停止營業,不然的話他本身是有一些責任的。

問題6:有一些專業人士說在申請商標時是不是應該採取申請一個主商標再加上若干防禦性商標這樣一個模式來申請,這樣更好一些,同時應當也在類似領域進行一些防禦商標的申請。那麼什麼叫所謂的“防禦性商標”,什麼又叫做“在類似領域註冊商標做全品類覆蓋”?

律師解答:

這和我們剛才說的商標的分類有關係。我們把法律,或者說是社會生活,又或者是市場經濟分成了四十五大類,但是這些類別與類別不是能截然分離的,它們之間總是有些聯繫,有時候甚至會不斷出現新的商品。法律總是滯後的,因為市場總是活躍的,所以只要規定出來就一定是落後的。

比如說,商標註冊在了第三十類糕點類,但是還有餐館類沒有被註冊,那別人就有可能在餐館裡賣這個商品或者註冊相關的餐飲服務商標。所以說在註冊的時候,最好把相關類別也註冊了。比如說賣方便麵的,別人可能會在粉絲類註冊同樣商標,因為方便粉絲和方便麵一般會放在一起賣。所以除了要在主營類註冊,旁邊相關的幾類最好也註冊上,而且你的經營範圍在未來也可能向這方面擴展。

另外,在註冊的時候也可以註冊一些意思或者讀音近似的詞,擴大保護範圍。比如“鮑師傅”這個例子,如果把“鮑老師”或其他與“鮑師傅”接近的詞語一同註冊,可能會擴大保護的範圍,這也是我們在註冊商標時會經常用到的。

律師解答

從事先的監管來看,我們剛才講到企業名稱和商標之間是兩個系統之間,在註冊的時候,基本上不會互相考慮。但是在註冊企業名稱的時候他們會有一個敏感詞庫對馳名商標進行保護。我認為,首先這個詞庫應該及時更新,對於一些越來越有名的商標在註冊企業名稱的時候也要進行適當的保護。

另外提醒商標權人,多運用司法的手段,該起訴的時候一定要起訴,不要等著。等著就會氾濫,氾濫到情況嚴重時就無法做到一時起訴多家,消費者分不清誰是李逵、誰是李鬼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