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法院对“一乡一庭”庭长及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

6月23日,兴隆县法院利用周末时间召开“一乡一庭”庭长及人民陪审员工作人员培训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彦主持会议。

培训会上,院政治处副主任孙立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兴隆县人民法院关于“一乡一庭”工作管理规定》、《兴隆县人民法院、兴隆县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制度化约束进一步明确了“一乡一庭”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模式及相关考评细则,对法院和司法局开展联合调解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兴隆县法院对“一乡一庭”庭长及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

最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彦对“一乡一庭”庭长和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依托党委领导,抓好基础工作。要及时深入各“一乡一庭”,开展多层面疏导沟通,加强各法庭软硬件设施建设,认真梳理各法庭建设中存在的短板,查漏补缺,做到网络畅通,环境整洁,确保各法庭工作有序进行,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每一个村落,惠及到每一名群众,全力推进“无诉讼乡村”建设活动。二是依托常态机制,抓好常规工作。要发挥好本职职能,承担起社会治安综合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等常态化工作,严格接待日志,做好工作台账及电脑录入。通过开展案件纠纷调解、群众咨询、群众接待、法律宣传和信息宣传等工作,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依托廉政建设,抓好保障工作。要紧紧围绕关于开展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一乡一庭”工作考评考核机制,对庭长和常驻人民陪审员“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评,做到能上能下,大力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真正为当地的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纠纷,确保一方平安。 (通讯员 刘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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