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借表弟名買房!3個月後表弟閃婚,咬定:房子是我的

她借表弟名买房!3个月后表弟闪婚,咬定:房子是我的

“借名買房”如今已經不是個案了。

有人為了達到買房目的,不惜“借名”買房,結果往往是鬧上了法庭,最終依然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她借表弟名买房!3个月后表弟闪婚,咬定:房子是我的

表姐弟借名買房反目成仇

去年初,表姐芸芸剛從老家四川來到廣州工作,並沒有購房資格。可是面對著上漲的房價,以及每月要支付將近4000元的租房費,芸芸心動了,一心想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對於表姐的這一想法,在廣州工作了7年的表弟阿浩給予了積極的支持。阿浩拍著胸脯說:“我有名額,可以免費借給你,反正我也不著急買房,因為並沒有女朋友可以結婚。”

兩人一拍即合。芸芸出錢用阿浩的名義,在海珠東曉南以總價210萬元買了一套兩房單位。首付和每個月的房貸都是由芸芸支付的。

收樓後,其中的一間房間芸芸拿來自住,另一間房間拿來出租補貼房貸,租客的租金也是打到芸芸的賬戶裡。

表弟閃婚提出要求

可房子買了才三個月,阿浩就閃婚了。

阿浩央求芸芸:“我結婚了,開支大了,現在外面租房太貴了,不如你便宜點租一間房間給我吧。”

芸芸覺得這樣一來表姐弟共處一室並不合適,而且自己與租客剛簽了一年的合約沒多久,因此,她就婉拒了阿浩的想法。

哪曾想,面對芸芸的拒絕,阿浩立刻翻臉了,認為自己幫表姐買了房,表姐賺了錢,而自己則失去了購買首套房的資格,再購房時首付要七成,他也無力支付。

一番爭吵之下,儘管芸芸答應支付10萬元作為“借名買房”的補償,但阿浩依然拒絕。而且乾脆一口咬定這套房子是自己的,芸芸當初只是借了一部分錢給自己買房。

無果之下,目前芸芸已經找了律師,希望能認定自己是借名買房,並要求阿浩把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

剛接手了此案的陳律師表示,由於雙方最初並未簽訂借名協議,芸芸也無法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是借名買房,因此,此官司究竟芸芸能否贏,目前還是未知數。

陳律師特別強調指出:

“借名買房存在種種風險,即便在借名買房前簽訂借名協議,一旦發生糾紛,也存在著借名協議被認定無效、房子收不回來的可能。”

去年9月,廣東省高院發佈了一份《關於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指引》,其中第28條規定:

借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借名人請求確認房屋歸其所有的,不予支持。


借名人請求出名人(登記權利人)協助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持,但房屋在限購範圍內,借名人不具有購房資格的除外。


出名人將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借名人以無權處分為由主張追回房屋的,不予支持。

陳律師還強調,借名買房的風險不僅存在於借名人身上,被借名人在遇到他人的借名請求時也要慎重,因為他人佔用自己的購房指標後,被借名人自己買房時,首付款的支付比例、銀行貸款的利率標準,相比於購買首套房,成本都要增加。而且如果借名人貸款買房,需要以出名人的名義貸款,若借名人不按約還款,逾期還款的違約責任也需要由出名人承擔。

她借表弟名买房!3个月后表弟闪婚,咬定:房子是我的

總編|陳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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