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法修訂:體現社會公平 享受惠民紅利

個人所得稅法修訂:體現社會公平 享受惠民紅利

6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進行分組審議。

備受關注的第七次個人所得稅法修訂正式拉開大幕。

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1980年個人所得稅法頒佈實施以來的第七次修訂,也是1994年以來修訂力度最大的一次。此次修法是對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的一次根本性改革,標誌著個稅由傳統稅制向現代稅制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此次修訂對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目前存在的不適應改革需要的多處內容進行了修改。包括完善有關納稅人的規定、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提高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設立專項附加扣除、進一步健全徵管制度等。

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修正案草案進行分組審議。審議中,常委會委員們認為,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是黨中央確定的一項重要改革措施,也是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現代個人所得稅制、減輕納稅人負擔的一項重大改革措施。此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改是非常必要的,既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的重大戰略舉措,更是順應民意和民心,是中央的主張和人民的意志有效結合的一次重大的個人所得稅改革。

與此同時,一些常委會委員也強調,個稅法修改過程當中,必須堅持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確保改革於法有據。

個稅改革進步意義值得肯定

個稅改革關乎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審議中,常委會委員認為,此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有利於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給人民帶來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其進步意義值得肯定。

“這次個稅法修改不僅僅是簡單的3500元到5000元起徵點的提高,實際上還包含多重意義。”楊震委員說,首先,對全部個人收入包括對國境內外的收入進行依法納稅以及對一些不合理的商業安排避稅進行反避稅,完善了公民依法納稅的義務。其次,起徵點的提高是國強民富的體現。只有老百姓的收入增加了、國家越來越強大了,起徵點才有可能提高。此外,此次個稅法修改還體現出以民為本的理念,修正案草案中增加了對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多個專項扣除,這會讓老百姓實現真正的減負。

劉修文委員說:“這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對現行的分類個人所得稅制進行根本性改革,及時將黨中央確定的重大改革舉措轉變為法律規範,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對於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更加公平合理的個人所得稅制,對於減輕納稅人的負擔、促進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給人民帶來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都具有重大意義。應該說,是一件大好事。”

“據財政部測算,個稅起徵點提高至5000元,就業總人數中納稅人佔的比重,將由過去的44%下降到15%,也就是說,有相當一批人不用繳納個稅了。此外,各檔納稅也都有所下降,收入越低的部分,實惠越多一些。”朱明春委員指出,此次個稅改革符合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稅制的改革方向,特別是在綜合上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可以更全面準確地反映出個人收入支出情況和承擔稅負的能力。個稅改革不但符合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和減稅降負的總體要求,有利於構建以消費拉動為主的現代經濟體系,同時也強化了個稅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

稅收立法必須堅持稅收法定

稅收法定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重大改革任務,此次修改個稅法也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一個重大法律舉措。分組審議中,多位常委會委員強調在稅收立法中體現稅收法定原則。

鄭淑娜委員說,稅收法定原則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原則,這是由稅收的強制性和無償性性質決定的。在我國,“稅收法定”憲法作了規定。2015年修改立法法時,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對稅收法定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專屬立法權的一條裡作了修改,第一個就是明確了稅收的基本制度,包括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徵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規定。同時,將稅收單列了一項,放在公民人身權利一項之後,這也體現了國家對公民財產權利保護的立法理念。

徐顯明委員說,稅收法定有三個核心要義,第一是所有的稅收問題要經過議會討論決定。第二是所有稅務問題都要變成法律,無法便無稅。第三是徵稅的主體由法律確定並且受監督。稅收法定原則涉及三個重大制度問題,一是涉及人民當家作主問題,二是涉及社會制度公正性問題,三是涉及法治問題。“這次法律修改,我認為離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還有相當大的距離,建議在這個方面還應有所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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