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丈母孃賬戶多了372萬,竟是“孝順”女婿所為!劇情大跌眼鏡

浙江丈母娘账户多了372万,竟是“孝顺”女婿所为!剧情大跌眼镜

把370多萬的拆遷補償款偷偷打入丈母孃賬戶,後來買房也登記在丈母孃名下,“孝順”女婿6月20日被寧波鄞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這是為什麼?原來倪某某的種種舉動都是為了隱匿財產,他被判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全面介紹全省法院依法嚴厲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違法犯罪行為的審判工作情況,併發布典型案例。

6月20日,浙江全省各地法院集中宣判41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

浙江丈母娘账户多了372万,竟是“孝顺”女婿所为!剧情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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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寧波女婿把錢轉移給丈母孃

在一起借貸糾紛中,倪某某做了擔保。2016年4月28日,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令倪某某對1000萬餘元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該判決於2016年9月12日生效,同年10月26日立案執行,倪某某未主動履行連帶責任。

2016年11月,被告人倪某某將其拆遷補償款372萬元匯入其岳母的銀行賬戶,並由倪某某對上述款項進行實際控制、支配。其後,倪某某將220萬餘元轉匯他人,10萬餘元用於個人日常開支。

2017年1月,倪某某購買房屋一套,並通過其實際控制的岳母銀行賬戶向賣方轉匯購房款合計133萬元,將該房屋登記在其岳母名下。執行法院以倪某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在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倪某某與申請執行人自願達成還款協議,倪某某主動履行了部分債務,並取得了申請執行人的諒解。2018年6月20日,鄞州法院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作出(2018)浙0212刑初484號刑事判決,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被告人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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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這個老賴為了不還30萬偽造了300萬虛假債務

同年2月,楊某夫婦怕以後這個醫療費用會涉及到官司,擔心自家房產會被拿出拍賣執行。就找到了朋友姜某,偽造楊某夫婦欠姜某300萬元的債務,並將房產抵押給姜某。

後來,4月15日,鄭某死亡,共花費醫藥費20餘萬元,楊某、顏某前後共支付鄭某家屬約20萬元,其他損失雙方未達成協議。鄭某家屬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楊某夫婦賠償損失,衢江法院於同年10月8日作出民事判決,判令楊某夫婦賠償鄭某家屬因鄭某死亡的各項損失共計375526.66元(不含已賠償部分)。判決生效後,楊某夫婦未按判決履行賠償義務,鄭某家屬提出強制執行申請,衢江法院於11月16日立案受理。

衢江法院在該案執行過程中,查詢到楊某、顏某夫妻名下存款僅數千元,但楊某名下的房產又在2015年2月25日抵押給姜某。面對法院執行人員的多次詢問,雙方一口咬定確實有300萬債務。但是還是被法院執行人員看到了可疑。

2016年4月5日,衢江法院以楊某等人偽造證據涉嫌刑事犯罪將案件移送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

2017年1月,楊某、顏某履行了生效的(2015)衢杜民初字第91號生效判決確定的全部義務,楊某、顏某取得了鄭某家屬的諒解。

據此,原判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判處被告人顏某(楊某妻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判處被告人姜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楊某、顏某提出上訴。2018年2月,衢州中院經審理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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