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解讀: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需以“城市群”概念為指導

今日解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以“城市群”概念为指导

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

粵港澳大灣區是指由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以及珠三角九市共同組建的城市群。此前,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規劃一經推出,就成功吸引了各方傾注關切目光,依仗其獨特的地理優勢與經濟地位,也使得“粵港澳大灣區”的橫空出世,就成為了能與美國紐約灣區、舊金山灣區和日本東京灣區相媲美的的世界四大灣區之一。

今日解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以“城市群”概念为指导

《東莞經濟》:對於近年來廣東省提出的“粵港澳大灣區”規劃,請問兩位教授有什麼整體看法?您們認為,從這一個嶄新的概念入手,廣東經濟要把握時代新機遇,應該如何憑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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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永輝,張帆:“粵港澳大灣區”概念的提出,是黨和政府為應對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的戰略性舉措,也表明了我國進一步革新治理機制和全面深化對外開放水平的決心。當前,黨中央、政府和社會各界都提出了大量關於粵港澳三地融合發展的構想和建議,粵港澳三地也在近年的實踐中收穫了大量的成果和經驗。然而,目前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建設仍面臨著較多的困難,如體制機制的藩籬、治理模式的差異和要素流動的桎梏等。這些問題歸根結底便是大灣區內各地缺乏合作、溝通和協調發展的問題。為解決大灣區融合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我們需要以“城市群”概念為指導,實現粵港澳大灣區各地以城市群的形式協調、協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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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經濟》:依據以上說所的以“城市群”概念為指導的基礎,請就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的發展談談您們所認同的戰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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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永輝,張帆:關於要如何實現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的具體問題,我們可以從四個方面進行步步推進:一是堅持“改革”的戰略原則,銳意創新,通過體制變革和機制革新打破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中面臨的各種制度障礙,破除陳舊的生產關係桎梏。二是堅持“開放”的戰略目標,不斷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實現珠三角內地城市群對港澳兩地的有效開放,以及實現粵港澳三地城市群對世界市場的有序開放。三是以“群體發展”、“協調、協同發展”為戰略抓手,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各地協調、協同打造具有世界一流水準金融、商貿、交通和科技功能的城市群落。四是通過“體制機制革新、要素流動保障、區域協調發展、營商環境和公共服務、社會公眾參與”等五個層面的戰術對策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各地的聯動發展,充分發揮大灣區城市群生產要素的集聚效應、協同效應和外溢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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