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導遊”判刑傳遞整治旅遊亂象好聲音

6月10日,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雲強迫交易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李雲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宣判後李雲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6月11日《觀察者網》)

“翡翠你買了嗎?,茶葉你買了嗎?戒指你買了嗎?”,這可不是禮貌的詢問,而是唐突的質問,甚至帶著一些威脅,發生的地方確是在全國各地的旅遊團當中。

近些年,隨著我國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旅遊成為了日常享受不可獲取的一部分,但是,旅遊市場的火爆,伴隨的是各式各樣讓人難以置信的旅遊亂像,“辱罵”、“威脅”、“恐嚇”、“強制消費”等現象比比皆是。

此次,雲南”強迫導遊”李某因辱罵遊客騙吃騙喝並將其趕下車的行為,被當地法院判以強迫交易罪被處有期徒刑半年,並處罰金2000元,也讓他的職業生涯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訓,同時,也向旅遊市場傳遞了整治亂象的好聲音,給予了”強迫導遊”們當頭一棒。

“不要以為你把導遊錄下來回去投訴,投訴就有效”。這是”強迫導遊”李某對遊客們說的一句話,從話中我們可以印證出,旅遊亂象如此猖狂,最主要的原因在於監管部門監管的缺失以及法律懲處力度過於寬鬆和行業自身對其的放縱,在此之前,導遊強迫遊客購物,最多隻會受到一些行政處罰、經濟罰款、行業內的警告等一些看似處罰較輕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而此次事件處理結果,毫無疑問,將會給整個旅遊市場樹立起一個標杆。

“強迫導遊”懲處的不僅僅是代表像李某這種將個人利益需求強壓在遊客身上類的導遊,更是給旅遊行業本身敲響了警鐘,促使旅遊行業進行全面反省自查,改變經營管理方式,優化導遊和企業之間的工資福利分配結構,改善導遊和遊客之間的服務關係。

另外,經過這次事件後,也必然會致使旅遊市場的監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加自信的運用手中的法律利器打擊那些旅遊市場上違法行為,營造一個秩序良好、公平競爭的商業旅遊環境。

懲罰不是目的,作為擁有全年總人數高達50.01億人才的巨大旅遊市場,每一個問題都會牽動所有人的敏感神經,整治旅遊市場,整頓的是不良風氣,治理的是類似“低價團”的市場“汙垢”,從建立起一個健康、活力,處於良性循環的“旅遊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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