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南州委委員、三都縣委原書記樑嘉庚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中共黔南州委委員、三都縣委原書記梁嘉庚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日前,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省監委對中共黔南州委委員、三都縣委原書記梁嘉庚嚴重違紀違法案進行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梁嘉庚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中央關於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置若罔聞、自行其是,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與共產黨人的信仰背道而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拒不執行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不顧群眾意願,違反議事規則,拍腦袋決策;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梁嘉庚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梁嘉庚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國共產黨貴州省第十二次、黔南州第十一次、三都縣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梁嘉庚簡歷梁嘉庚,男,布依族,1965年9月出生,貴州省長順縣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3月任長順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1998年4月任長順縣委常委、副縣長;1999年3月任長順縣副縣長;2003年2月任長順縣委常委、副縣長;2006年3月任貴定縣委常委、副縣長;2006年9月任貴定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2007年11月任黔南州移民開發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2009年2月任獨山縣委副書記;2011年7月任獨山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任獨山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2014年2月兼任貴州獨山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2015年4月任三都縣委書記。2016年12月當選中國共產黨黔南州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系中國共產黨貴州省第十二次、黔南州第十一次、三都縣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黔南州第十四屆、三都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17年12月被免去三都縣委書記職務,2018年2月7日被免去三都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職務,2018年4月被終止黔南州第十四屆人大代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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