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清產核資 摸清集體家底 加強集體資產管理

農業農村部:清產核資 摸清集體家底 加強集體資產管理

按照中央的統籌部署,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力爭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在今天的發佈會上,向媒體介紹了下一步具體工作。

他說,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典型的改革深水區、硬骨頭,中央非常重視。推進這項改革,打好清產核資第一仗非常重要。按照通知要求,這項工作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準備階段,到今年4月完成,主要就是啟動部署這項工作;第二步是實施階段,主要是怎樣幹好這項工作;第三步是總結階段,主要是怎樣總結好這項工作。

具體來說,第一步,各地已經陸續開展清產核資部署工作,目前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完成,已有24個省、194個地市、1770個縣成立專門機構指導清產核資工作。第二步,從今年6月開始到明年6月,重點是指導鄉鎮、村、組各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面清查核實資產,填寫登記報表,逐級審核上報,這是清產核資工作的重中之重。4月以來,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連續舉辦三期專題培訓,對全國地市以上農業系統負責同志及輔導員進行輪訓,系統講解政策和報表填制;開發完成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送系統,截至5月底,16.4萬個組、4.4萬個村、1141個鄉鎮完成清產核資工作,其中有41個縣整縣完成,近期即可在系統內填報並上傳數據。第三步,到明年12月底前完成,重點是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成果驗收,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將形成報告上報黨中央、國務院。

在具體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一是要把清產核資搞實。農村集體資產數量龐大、底數不清。這次中央部署開展清產核資,就是要下決心把集體家底的現狀摸清楚。各地務必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分類施策、分步推進,指導集體經濟組織逐一盤點實物,仔細核對賬簿,弄準經營性、非經營性、資源性資產的數量、歸屬和使用情況,清查過程要確保農民群眾參與。

二是要把權屬關係理清。中央要求,要把全部農村集體資產的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在推進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這一要求,保持農村集體資產權屬關係穩定。屬於村民小組農民集體所有的,就確權到村民小組;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就確權到村集體;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就確權到鄉鎮。這樣做,也可以減少清產核資過程中的矛盾,提高工作效率。對集體資產所有權有爭議的,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外,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列為待界定資產,也可以通過仲裁或司法程序解決。

三是要把集體資產管好。清產核資的最終目的是管好用好集體資產,構建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要以此為契機,健全集體資產管理各項制度,規範集體資產管理和交易行為,加快集體資產監管平臺建設,推動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在清產核資過程中,要同步加強集體資產管理,不能造成集體資產邊清邊流、邊查邊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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